绍兴这个小区的物业公司要撤离?!业主们一头雾水…

2019-11-09 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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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城区半岛花园小区的业主说,他们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既没有召开业主大会、也没有征求大多数业主的意见,就自行决定想要更换小区的前期物业,这事在小区里引起了不小的风波,有人支持换,有人不支持换。那么业委会能直接决定物业公司的去留吗?来看调查。

半岛花园小区位于越城区东浦街道,现在为小区提供物业服务的是绿城物业。10月30日,有业主看到小区里张贴了一张物业公司致业主委员会的函,上面写着此前小区业委会已经和物业公司就是否续签一事进行了洽谈,目前绿城物业同意调整物业费标准,但如果业委会还需要下调收费标准,绿城物业将在今年12月25日准时撤离小区。就在物业贴出公函的几天后,半岛花园业委会也贴出了一张回复函,上面写道,本业委会经集体讨论评议后,认为绿城物业调整后的物业费标准仍然过高,业委会决定不再与绿城物业续签物业服务合同。同时业委会发布了关于拟聘请新物业服务公司的公告。这物业和业主委员会公函来来往往挺热闹,业主们看得却是一头雾水,因为这之前大家都没听说过要换物业公司的事。

记者了解到,绿城物业属于小区的前期物业,在采访中不少业主对绿城物业提供的服务还是比较满意的。不过也有业主表示支持更换物业公司。尽管业主们对绿城物业的服务褒贬不一,但大家更质疑的是业主委员会的做法。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上了小区业委会主任赵居根,他表示小区的前期物业即将到期,有不少业主来向他们反映绿城物业管理不到位,于是业委会就出面跟物业公司进行了多次洽谈,因为物业费价格的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所以决定不再和绿城物业续签协议,目前正在公开选聘物业公司。

赵居根说,业委会作出不再与绿城物业续签的决定,的确没有召开业主大会集体表决,也没有征询所有业主的意见,但之后选聘哪家物业公司将会通过业主大会。

那么业主委员会是否有决定是否续签小区物业的权利呢?记者就此也查询了相关规定,根据《绍兴市物业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3个月前,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依法对续聘或者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作出决定,并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新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3个月前,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是否续签合同的决定,书面告知业主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记者也将这一情况反映到东浦街道东浦居委会。党总支书记余汗青表示接下来他们将咨询物业管理政策,了解目前业委会成员情况,并协助小区合法合规完成这次物业公司选聘。

记者从绍兴市房管中心物业管理科了解到,前期物业即将到期,是否续聘或选聘,业委会应该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依法作出决定;如果选聘,业主大会可以授权给业委会进行初步筛选,但具体聘请哪家物业服务公司还是由业主大会决定,同时物业费的调整也应经过业主大会。简单来说,一般做决定的是业主大会,而执行的是业主委员会。

来源:越牛新闻原创   编辑: 王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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