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全市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动恢复生产,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绍兴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疫情防控治疗组制定本指南。
一、工作原则
1.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订防控方案,明确防控措施。
2.企业防控方案应“一企一策”
防控方案既要落实防控措施指引,又要适度、符合实际,具备可操作性。
3.加强监管
对复工的企业,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防控措施真正落实到位。
二、企业防控措施指引
1.安排好员工住宿
员工住宿尽量安排在企业集体宿舍或集中安置点,要控制单间居住人数,人员固定,不串门。
2.上下班防护
员工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需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物品。
3.测体温
落实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每天上、下岗前进行体温检测。
4.戴口罩
人员聚集以及在密闭场所多人同时工作时应佩戴口罩,在通风良好的室内工作场所及户外工作时不必戴口罩。
5.不聚集
人员不聚集,勤洗手,错峰就餐或分散就餐。不举办大型集会和大型会议等活动。
6.外来人员管控
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企业。对确需进入企业的人员,必须登记,测量体温,戴好口罩。
7.常通风
工作场所非生产需要不使用中央空调,做到常通风,避免交叉污染。
8.清洁消毒
加强企业内外环境卫生。发现可疑病人时要及时做好相关场所消毒工作。消毒要规范,确保环境安全、人身安全、生产安全等。
9.防控知识宣教
加强对员工的疫情防控知识普及,做到人人应知应会。
10.主动报告
发现员工有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时,规上企业立即向驻企指导员报告,规下企业向片区网格员报告,按照有关规范处置。
三、属地督导机制
1.防控指导
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复工后疫情防控工作。各级疾控中心要成立疫情防控巡回指导组,对规上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指导,对基层卫生人员加强培训。
2.指导员监管
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落实监管机制,规上企业每家派驻一名驻企指导员,督促指导企业履行防控工作职责,在企业复工系统上记录工作日记。规下企业的防控督查工作由属地镇街组织片区网格员和基层卫生人员,每日随机抽查不少于片区 20%的企业,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整改到位,并做好检查结果记录(附表),对防控措施不到位又拒不整改的,应责令停业。
3.疫情监测处置
落实疫情监测处置制度。对企业发现的疑似病人,实行优先排查(4小时内出检测结果)、快速流调,迅速隔离密切接触者;按企业规模(员工人数)、作业方式、聚集程度、发病情况,迅速采取应急防控措施(部分隔离、局部封锁、整企停业等),落实属地管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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