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的有关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全力推进企业复工复产,抢时间、招员工、引人才、拓市场,最大限度降低疫情造成的影响,最大程度减少疫情对企业的冲击,现制定如下九项工作机制。
一、服务专班制。健全企业复工复产服务专班,负责指导企业复工备案及复产后的员工健康管理工作,协助企业采购、储备、调配防疫物资,协调重点骨干企业员工集中居住问题,协调相关部门确保生活生产物资畅通,负责处理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突发事件。
二、驻企指导制。实行复工复产企业“一企一员”专人指导,选派工作经验丰富、业务素质较好的干部,在企业备案当日驻点开展“一对一”服务。重点督促企业完善防疫工作体系、加强员工管控、落实防疫物资、加大政策宣传、加快产能恢复等工作,及时收集、反馈、协调企业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
三、网上备案制。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对具备复工条件的企业,简化审批流程,实施网上备案制。企业在做到“三清二到位”(管理底子清、员工情况清、来绍途径清、物资保障到位、工作机制到位)的前提下,线上上报企业员工白名单,填写《滨海新区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备案表》(见附件1),报服务专班审核后即可复工复产。
四、分类管控制。除省外重点区域、省内高风险及较高风险区域(区域分类由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确定)以外且自返绍当日前14天无流行病学史的人员,均可来新区生产生活。对员工来源地相对集中的,鼓励企业通过包车接送的形式返绍,并实行全程管控。鼓励员工自驾回绍。乘坐公共交通返绍员工的防控要求,按绍市防控办[2020]29号文件精神执行。企业第一时间负责对返绍员工进行健康检测,填写《企业员工“一人一档”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并就个人填写信息及遵守管控规定作出承诺。
五、主体责任制。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进出企业人员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强化企业员工管理“三不二集中”(不私自外出、不集聚、不串门,区域居住相对集中、生产岗位相关集中)。每日对生产生活场所进行消毒通风,实行全员早晚两次体温检测,实行简约配餐、错时取餐、分散用餐。人员集中区域佩戴口罩。
六、居住保障制。企业为员工提供相对集中的居住场所。确有困难的,由管委会统筹人才公寓、职工家园等予以解决。原则上不允许员工个人租房。
七、物流畅通制。除必要的体温监测点外,在做好司乘人员信息采集的前提下,会同交通、公安等部门发放企业货运物流运输车辆通行证,确保物流畅通有序。
八、应急处置制。完善政企两级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强化信息互通、双向联动。针对复工复产后的新情况,进一步整合辖区内卫生、经信、公安、消防、综合执法等力量,及时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九、责任豁免制。单位或个人在依法依规履行防疫职责或探索防疫工作新举措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和难以预见的因素造成影响的,或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失误的,予以宽容免责,及时纠正。
附件:
1.《滨海新区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备案表》
2.《企业员工“一人一档”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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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基本情况
绍兴滨海新区位于杭州湾南岸、绍兴市北部,于2019年11月25日正式获省政府批准设立,是浙江省大湾区“四新区”之一,也是绍兴抢抓重大叠加机遇的战略平台。新区规划面积约43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约60万人,包括绍兴滨海新城江滨区、绍兴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镜湖新区片区,托管10个街道,拥有3个国家级平台和2个省级“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2019年规上工业总产值1046.67亿元。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滨海新区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围绕“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和“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总体战”的工作部署,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创造性实行推进企业复工复产九项机制,切实推动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两手抓、两不误。截止2020年2月12日,新区已有159家规上企业复工,占规上企业总数的29.72%。截止目前,未发现确诊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总体情况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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