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节地生态安葬 最高可奖励一万元

见习记者 吴可蒙

2019-10-30 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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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近日,绍兴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三部门联合出台《绍兴市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实施办法(暂行)》,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之前,我市各区、县(市)已陆续推出节地生态安葬奖励政策,但执行标准不一。新政策打破地区差异,在适用对象、奖励范围、奖励标准、办理程序、经费保障五大方面进行了规范统一,在全省率先实行全市一个标准。

新政策加大了奖励力度,实施骨灰撒散,每例奖励10000元,与原先各区、县(市)的标准相比,最高提高9000元;实施树(花)葬、草坪葬,每例奖励5000元,最高提高4500元;骨灰安置在骨灰堂(墙、廊),每例奖励3000元,最高提高2500元。奖励对象为绍兴市户籍人员(五保户除外)。

“新政奖励不只针对新火化对象,因政府工程建设涉及的坟墓搬迁也被纳入奖励范围。”市民政局事务处有关负责人介绍,以越城区为例,今年绍兴文理学院改扩建工程涉及的坟墓搬迁,大约有8000座,这些家属选择节地生态安葬,同样可获得这一标准的奖补。“此举有利于降低土地、林业等资源消耗,通过奖代补的形式减少政府工程项目迁坟补偿费用投入,引导搬迁坟墓实施生态葬法。”该负责人说。

新政策对办理程序、申请材料进一步精简优化,明确由村(居)丧葬事项办理员上门办理,逝者亲属只需填写一张表即可申请节地生态安葬奖励。

来源:绍兴网-绍兴晚报   编辑: 雷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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