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2019-09-20 14:04  

打开越牛新闻客户端查看
该功能需要在越牛新闻客户端中使用,是否打开
取消
确定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推动扶贫、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深入开展,现将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市永兴房屋拆迁服务有限公司原工作人员宋超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等问题。

2017年至2018年期间,宋超作为市永兴房屋拆迁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参加相关拆迁安置工作时,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合计229万元,骗取公共财物总计549.6万余元。2019年1月,中共诸暨市纪委给予宋超开除党籍处分。2019年8月,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宋超有期徒刑十五年。

2.大唐街道莼塘西村原文书赵志波挪用村民征地拆迁款问题。

2012年至2017年期间,时任莼塘西村文书赵志波,在协助发放该村征地补偿款时,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38.4241万元归其个人使用,超期三个月未还,且部分进行营利活动。2019年8月,中共诸暨市纪委给予赵志波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相关违纪所得均已退还。

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宗旨意识,守住纪律底线,真正做到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各级党组织要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严管干部、从严带队伍、从严抓作风,着力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解决群众深恶痛绝、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维护好群众的合法利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痛点难点焦点,紧盯扶贫、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做深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来源:清廉诸暨   编辑: 施妍静

相关阅读

广告

评论

热评论
  • [[item.passport.nickname]]
    [[item.support_count]]
    回复 复制 举报

    [[item.content]]

    [[item.ip_location_area]] · [[setTime(item.create_time)]] · 回复

    回复 复制 举报
    [[elm.passport.nickname]] 回复 [[elm.reply_obj.nickname]]:[[elm.content]]
新评论
  • [[item.passport.nickname]]
    [[item.support_count]]
    回复 复制 举报

    [[item.content]]

    [[item.ip_location_area]] · [[setTime(item.create_time)]] · 回复

    回复 复制 举报
    [[elm.passport.nickname]] 回复 [[elm.reply_obj.nickname]]:[[elm.content]]
暂无新评论,速抢沙发
写评论
回复:
0 条评论
来说两句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来说两句吧...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加载中。。。。
表情
打开APP
展开阅读全文
为获得更好的阅读体验请打开APP
小贴士
2步打开 越牛新闻
  • 点击右上角“…” 按钮
  • 使用浏览器/Safari打开
打开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