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出台了《绍兴市小微企业园绩效评级试行办法》,并启动了2018年度我市小微企业园绩效评价工作。全市小微企业园将根据绩效评价,被分成A、B、C、D四档,并开展小微企业园星级评定。
小微企业园的绩效评价,对园区面积和小微企业数量都有要求。《办法》规定,按小微企业园种类不同,生产制造类园区占地面积20亩以上或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入驻企业不少于10家;生产性服务类等园区建筑面积一般在1万平方米以上,园区入驻企业不少于20家。同时,对生产制造类、生产性服务类等不同类型的小微企业园,将分类实施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根据得分分成A、B、C、D四档。在绩效评价结果基础上,还将开展小微企业园星级评定,认定为一至五星五个等级。绩效评价结果C档及以上的小微企业园可申报星级。
绩效评价突出的小微企业园将获得政府扶持。《办法》明确,对当年新评为四星级、五星级和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的小微企业园,分别一次性奖励园区建设开发主体20万元、30万元、70万元,奖励运营管理机构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同时,对小微企业园实行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落实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在用地、用电等方面加大对A档激励和D档倒逼力度等,助推小微企业园提档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小微企业园是我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平台。今年,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快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确保到2022年建设提升小微企业园150个以上,推动1万家小微企业入园发展。市经信局统计显示,全市已累计建成63个小微企业园,入驻企业达4037家,目前在建的小微企业园有38个,计划总投资83.24亿元,到6月底累计完成投资27.18亿元,建成面积98.04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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