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之前我的自卑感越来越重,感觉走到哪里都抬不起头来。”昨天,嵊州市仙岩镇张溪村村干部竹磊(化名)在说到自己因酒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事实时,对自己因处分产生负面情绪、影响本职工作而感到懊悔。“感谢组织没有放弃我,帮我及时调整了心态。”
今年,嵊州市制定出台《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激励工作暂行办法》,通过结对帮扶、正向激励传递组织关怀,要求结对人定期与受处分党员干部谈心谈话,了解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和生活状况等,帮助他们卸下思想包袱,并由结对人定期向其单位党组织或分管领导反馈帮带情况,及时反映合理诉求。
“《办法》出台后,我们立即开展教育回访活动,与受处分党员干部谈心,根据其岗位风险点提出防腐建议,并指定教育帮带责任人,做好教育转化、跟踪联系、心理疏导等工作。”仙岩镇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赵樟森介绍,经过数次推心置腹的上门交流,竹磊逐渐解开了心结,在各项工作中表现积极。该村党员群众纷纷表示:“那个热心工作的竹村委又回来了。”
开展结对帮扶、教育回访,不仅要帮助受处分党员干部认清错误原因,更要主动“帮一把”“扶一程”,为其干事创业鼓劲。
长乐镇某电机厂因环保原因受到行政处罚,企业法人代表王小英(化名)也受到了党纪处分。正当她意志消沉时,结对帮扶干部敲开了她的家门。“是组织的不放弃让我重新振作起来,不仅全面恢复了企业的生产经营,还在结对帮扶干部一次次贴心交流中,坚定了将企业做大做强的决心。”提起在自己身上发生的变化,正在新企业厂房察看建设进度的王小英喜上眉梢。
截至目前,嵊州市共对171名受处分党员干部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在加强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中,纪检监察机关既要通过结对帮扶、回访教育等方式了解受处分干部相关情况,也要督促受处分干部所在党组织履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最大限度帮助‘跌倒者’重新‘站起来’。”嵊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评论
[[item.content]]
[[item.ip_location_area]] · [[setTime(item.create_time)]] · 回复
[[item.content]]
[[item.ip_location_area]] · [[setTime(item.create_time)]] ·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