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限塑令”之下,“我行我塑”的情况依然存在。今年5月,诸暨市检察院启动浙江首例“限塑令”执行专项检察监督,向执行不到位的乡镇(街道)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加强整治。连日来,诸暨市检察院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市的整治情况进行回访检查。
在赵家镇农贸市场内,高挂的“限塑令”标识、海报及滚动的电子显示屏十分醒目,经营户摊位上的有色超薄塑料购物袋已经全部换上了合规的本色塑料袋,并对塑料袋的使用明码标价。不少前来购物的市民还带上了自己准备的环保袋。“自己带袋子干净卫生,还能重复使用,环保。”市民宣女士说。
今年3月,诸暨市检察院对全市范围内的60余家农贸市场进行排查,发现普遍存在将超薄有色塑料购物袋无偿提供给消费者使用、未建立塑料购物袋销售台账的违规情况。这种超薄有色塑料购物袋不符合安全质量标准,会造成食品卫生问题,还易破损、难降解,随意丢弃后成为“白色污染”的主要来源。5月,诸暨市检察院启动“限塑令”执行专项检察监督:建议加强“限塑令”宣传力度,建立相关制度规定,加大监管力度,使“限塑令”的执行落实到位;同时建议对市场内不符合标准塑料袋的来源进行调查,从源头保障塑料袋的质量安全。
检察建议发出后,职能部门积极制定方案,迅速整改落实。诸暨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协调各镇街联合开展专项整治,检查农贸市场69次,检查经营户1900余户,收缴不合规塑料袋6000多只,对一家生产厂家的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据了解,本次回访检查中,诸暨市检察院除了详细检查农贸市场及超市内塑料购物袋使用情况之外,还对塑料购物袋的进货、票证、质量检测、质检合格、使用台账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同时走访了相关塑料袋生产企业,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负责人及时改正。截至目前,诸暨市检察官共走访集镇经营户5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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