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成立于2007年,是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市文广新局直属的纯公益性事业单位,与绍兴市文化馆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专业机构,承担着全市非遗保护的相关具体工作。主要职能有:
(一)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政策咨询;
(二)负责市本级非遗项目名录申报和全市申报指导工作;
(三)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库、数据库建设;
(四)负责指导代表性传承人和传承基地开展业务工作;
(五)组织开展全市范围内的非遗普查工作、理论研究工作;
(六)负责编辑、出版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书籍、刊物;
(七)负责举办学术研讨会、各类展览、演出等公益活动,交流、推介、宣传非遗保护成果和经验;
(八)组织开展非遗业务培训等。
中心地址位于绍兴市越城区人民西路26号,配有一座面积达2000平方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馆,作为集中展示全市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综合性展示平台。该展馆是在原绍兴市群艺馆建筑内进行改装而成,整体风格厚重典雅,总投资约250万元,于2010年7月13日正式对外开放。馆内分展览区、展演区、视觉展示厅、多功能展示厅和资料保存研究区等五个不同的功能区域,集中了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华,选择了最具代表性的项目,以文字、音像、图片、实物、模拟实景等多种形式呈现,图文音像并茂、场景实物共秀、展览展演互动,向社会免费开放。
绍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自成立以来,紧紧围绕着“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这一非遗保护工作方针,坚守“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的工作原则,多措并举,积极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各方面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文化惠民,积极调动全社会力量、鼓励民众参与,推进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真性、整体性、区域性保护,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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