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日前,我市出台《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围绕支持文化产业集聚发展、支持文化企业发展、支持文化产业项目发展、支持重点门类产业发展四个方面提出了16条高含金量的新政。这是我市进一步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新举措。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将文化产业发展作为重塑城市文化体系的重要突破口,编制了绍兴文创大走廊发展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全市文化产业发展氛围日益浓厚、政策不断完善、市场日益繁荣。
《若干政策》提出的16条支持政策,包括对集聚区入驻文化企业实行房租补贴、对文化企业“小升规”和上市进行奖励、对文化产业项目给予补助、支持六类重点门类文化企业发展等,进一步明确了我市文化产业发展方向,有助于全面提升文化软实力和产业竞争力。
“《若干政策》是对我市原有文化产业政策的集成和升华,并参考借鉴了其他地市政策。”市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政策体现了三大特色:更加聚焦产业,政策的着力点是集中力量、集中资源把产业做大;更加突出重点,扶持主体突出园区、企业和项目,支持领域突出绍兴有基础、有优势、有潜力的文化产业;全力固强补弱,针对6大门类文化产业制定不同的扶持政策,努力解决产业层次偏低、企业规模偏小、创新能力偏弱等短板,切实提高政策的精准度和可操作性。
新政出台,引来相关企业点赞。新政在文化产业集聚发展奖励上比以往门槛更低,只要集聚区自认定年度起,建筑面积在6万平方米以上,前三年用于发展文化产业的建筑面积比分别达到30%、45%、60%以上,文化产业营业额在认定年度达到2000万元的基础上,每年分别比上一年增长30%,每年分别奖励100万元、150万元和200万元。“在政策的强力助推下,相信今后会有更多民间资本投资产业平台,为绍兴孵化出更多优秀文化企业。”金德隆文化创意园董事长丁海土说。
作为全市首家影视文化类上市企业,浙江新锐传媒公司董事长张琦认为:“政策尤其鼓励原创影视作品,如我市文化企业投资出品的原创影视作品在国内电影商业院线上映的,最高可获得200万元奖励,大大增强了文化企业多做产品、多出精品、做强企业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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