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沿用数年的广告语,将“插座一哥”公牛集团推向了风口浪尖。
近日,公牛集团对广东中山市家的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的电器”)发起诉讼,起因是后者的多名销售人员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质疑公牛集团“10户中国家庭,7户用公牛”的广告宣传存在“大字吹牛、小字免责”、误导消费者的问题。
对此,公牛集团于上月底发律师函要求家的电器删除相关视频、道歉及协商赔偿;家的电器回函表示视频相关表述属正常的市场观察范畴,同意通过司法途径妥善解决本次争议。于是,纠纷进一步升级。
“目前我司已完成相关取证,案件由法院正式受理。我们尊重司法流程,现阶段不便透露更多细节,相信法院会给出公正裁决。”公牛集团方面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
就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的初衷,以及被公牛集团索赔420万元是否属实等问题,中国新闻周刊致电家的电器,对方表示目前纠纷已进入司法阶段,公司正在积极应诉,暂不方便透露更多信息。
合规之争
“10户中国家庭,7户用公牛”,是公牛集团近几年一直在用的核心广告语。
在它的官网、终端门店、建材城类商场的广告牌、产品包装、电视及平面媒体等多种广告及传播场景中,很容易就能看到这些被突出强调的字。
不过,在不同场景中,这句话的呈现方式并不完全一致。有的画面会在这几个大字的下方,以小字注明统计口径——“正在使用或曾经使用过公牛产品(电连接、墙壁开关插座、LED照明、数码配件等)的家庭”;有时则可能省略注释,比如一些线下门店的门头上。

图/公牛集团官网
该数据的详细出处,在公牛集团官网上有更完整的呈现,“正在使用或曾经使用过公牛产品(电连接、墙壁开关插座、LED 照明、数码配件等)的家庭超过中国家庭总量的70%”,不过同样是用小字呈现。
据公牛集团官网信息,这一结论是由尚普咨询集团基于行业专家调研、消费者调研与渗透率数据得出的,统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覆盖全国(不包含港澳台)家用全渠道市场。其最近一次调研于今年8月完成。
纠纷由此而生。
近段时间来,社交媒体上出现了不少指责公牛集团相关广告“大字吹牛、小字免责”的视频。
这些视频一方面认为大字突出“10户中国家庭,7户用公牛”、小字补充说明,是在利用消费者不会仔细看小而密的文字说明的习惯,误认为公牛集团在各品类的市场占有率都达到7成,这种做法有碍于其他开关品牌的公平竞争;另一方面,也通过插座、开关等产品的对比,表示公牛集团部分产品的设计或功能存在不足之处。
其中,多个相关视频的发布账号简介显示为家的电器销售。官网信息显示,家的电器成立于2007年,从事电工及照明产品的生产及制造,产品包括插座、开关等。
“家的电器的20余名销售人员通过个人自媒体账号,有组织地发布了针对公牛的视频200余条。”公牛集团方面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
就此,公牛集团于11月下旬向家的电器发去律师函,称家的公司销售人员发布视频行为是职务行为,通过宣称公牛集团误导消费者、贬低公牛集团产品,损害其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构成商业诋毁。
其后,家的电器回函表示,其相关表述是对广告宣传合规性的合理质疑,产品对比也遵循了“同品类、同规格、同场景”的客观比对原则,目的是给消费者提供全面的信息参考。
据公牛集团方面介绍,此次发函交涉后,家的电器虽“删除了部分言论,但侵权行为并未停止”。“鉴于相关内容涉嫌误导公众并损害我司商誉,我们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行业秩序与品牌权益。”
合规
围绕这场纠纷,外界关心的焦点之一,在于公牛集团的广告本身是否存在法律风险。
据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介绍,司法实践中判断虚假或引人误解宣传,通常从三个维度展开:一是客观真实性,核查宣传内容与实际情况、数据来源是否相符,是否存在虚构、伪造数据等情况;二是主观故意性,判断是否存在刻意隐瞒关键信息、使用模糊表述误导消费者的情形;三是看是否产生误导结果,即以普通消费者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判断是否足以造成错误认知。
在这一框架下,赵良善认为,公牛集团的广告语存在一定的不规范之处。
“广告法要求引证数据需清晰、明确标注来源等关键信息。以大字突出核心宣传语,小字标注数据来源和范围,本身就可能让消费者忽略关键限定信息;若在部分场合直接省略数据来源,会导致消费者无法核实数据真实性,即便官网有补充说明,也不能弥补特定宣传场景中信息缺失带来的误导风险,契合《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中需规范引证内容披露的要求。”赵良善指出。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本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其中对“广告引证内容”“引证广告”的概念、广告引证内容应当遵守的一般性原则和合规要求进行细化。
对此,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郭青松表示:“首先,市场监管总局《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强调,引证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且需明示适用范围和时效,若公牛集团在部分场合省略数据来源,或未明确统计数据包括‘曾使用过’,可能被认定为不规范使用;其次,小字注释难以有效抵消大字给消费者带来的直观印象,小字注释也难以被普通消费者注意或理解,信息呈现方式严重不对等。”
不过目前《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尚在征求意见中,尚未落实。在法律层面上,公牛集团的广告是否“违法”,仍存争议。
“‘10户中国家庭,7户用公牛’具备严谨的第三方权威调研支撑,并已依法进行口径标注。”对此,公牛集团方面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不过其同时也谈到,考虑到消费者反馈,其将持续优化广告宣传的表达方式。
与此同时,关于家的电器及其相关人员的行为,是否越过了正常商业评价的边界、构成商业诋毁,也存在讨论空间。
据郭青松介绍,基于客观事实与公开信息,对竞争对手广告合规性、产品服务问题提出具体、可验证的质疑;用语理性克制,未使用侮辱、诽谤性表述;目的正当,旨在维护市场秩序或消费者权益,非恶意打压对手;信息完整,未片面截取、歪曲事实——这些情形易被认定为正常商业评价。
“反之,若涉及编造虚假信息,传播以偏概全、断章取义等误导性信息,使用侮辱性、诽谤性语言损害对手商业信誉,主观恶意明显、以排挤竞争为目的,则易被认定为商业诋毁。”郭青松补充道。
抛开法律判断,这场纠纷同样关乎营销与品牌的博弈。
在资深公关专家姚素馨看来,广告法主要限制过度宣传,处罚往往是罚款,且罚款金额并不高,对企业来说可能带来的实际销售等收益更大。不过对头部品牌而言,更大的风险在于公众留意到“大小字”广告后,是否会因此认为企业“不体面”。
“对于头部品牌来说,真正敏感的不是罚不罚款,而是有没有被贴上负面标签。”姚素馨指出。在她看来,公牛集团选择诉讼,于当下而言更像是一种公开表态——是在告诉市场,这个核心表述是企业品牌资产的一部分,不能被轻易解构或消解。
然而福建华策品牌定位咨询创始人詹军豪强调,此举的风险在于,诉讼过程可能放大争议,若处理不当,反而加剧负面舆论,甚至影响消费者对品牌的信任。
眼下,这场纠纷的结果仍有待司法认定。但这或许是一个契机,即在监管趋严、消费者信息敏感度不断提升的背景下,企业或许应该重新审视自己的广告表达、竞争方式以及品牌信任建立的策略问题了。
(内容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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