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9日上午,市政府召开第76次常务会议,审议《绍兴市贯彻落实高水平建设“航运浙江”实施方案》《绍兴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等文件。市长吴登芬主持,副市长参加。市人大、市政协有关领导列席。
会议指出,出台《绍兴市贯彻落实高水平建设“航运浙江”实施方案》,推动现代化内河航运体系建设,对于建设高水平交通强市、促进物流降本增效具有重要意义。要以“干支通达、内畅外连、港产协同、交旅融合”为主线,扎实推进杭甬运河二级、曹娥江二级等高等级航道提升项目建设,统筹实施水路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提升,加快打造“一河两江”内畅外联的H型航道网。要聚焦“一港、七区、十个重要公用作业区”总体布局,加快建设多式联运枢纽,完善“通港达园”短支航道网络,优化“一单制”全程物流服务,形成“码头+园区+物流+产业”运作模式,促进产业临港集聚、塑造发展新优势。要加快构建上下贯通、协同推进的工作体系,优化水运政务服务,加大政策要素支持,强化水上交通安全,促进水运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划分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完善声环境管理体系,实施差异化噪声管控,对于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改善声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要贯彻落实《绍兴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严格执行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准入,扎实推进工业企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治理,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噪声污染问题,持续改善声环境质量。要坚持“统筹规划、系统施策,分类管控、聚焦重点,齐抓共管、全民共治”的原则,进一步压实防治责任、完善管理体系,加强执法检查、强化宣传教育,推动形成宁静和谐的文明意识和社会氛围。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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