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绍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和考察绍兴重要指示精神,紧扣省委“一个首要任务、三个主攻方向、两个根本”总体部署,立足产城人文融合发展、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大场景,以“六干争先”引领“六战攻坚”,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有力应对外部挑战,生产供给稳中有进,消费潜能持续释放,经济结构向新向优。1-11月,绍兴经济运行稳健、韧性增强,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
一、工业生产平稳增长,重点行业支撑有力
1-11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8%。分行业看,25个行业增加值实现增长,增长面达71.4%,支柱行业中,化学原料/化学制品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分别增长20.1%、20.0%、14.5%、10.7%。创新动能持续增强,装备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3.6%、12.2%、11.8%;工业机器人、集成电路、电动机等产品产量分别增长21.6%、18.9%、5.4%。
二、服务业稳步增长,新兴服务业增长较快
1-10月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错月统计,不含批零住餐、金融业和房地产开发业)550亿元,同比增长12.7%,增速比前三季度加快1.3个百分点。其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服务业营业收入分别增长45.1%、12.8%、11.4%,合计拉动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11.9个百分点。新兴服务业态势良好,规模以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服务业、科技服务业营业收入分别增长13.9%、12.5%。
三、有效投资承压显韧,新兴领域扩能提质
1-11月份,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0.2%,扣除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13.1%。分产业看,第一、二产业分别增长8.8%、20.4%,第三产业下降9.3%。分类型看,国有投资增长7.9%。分领域看,制造业投资增长18.7%。“两重”建设持续推进,基础设施投资增长8.9%。生态环保、交通、能源和水利投资增长7.1%。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效应加力释放,设备工器具购置、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分别增长14.0%、13.6%。新动能培育继续加力,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分别增长39.9%、19.3%。
四、消费品市场保持增长,品质类消费需求旺盛
1-11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951亿元,同比增长5.6%,其中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8%。限额以上贸易单位中,生活品质类消费增势较好,体育娱乐用品类、通讯器材类、智能手机类、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类、化妆品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101.2%、95.3%、47.6%、33.7%、13.5%。穿类消费持续增长,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商品零售额增长15.1%。线上消费潜能进一步释放,限额以上贸易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商品零售额226亿元,增长38.3%。
五、对外贸易降幅收窄,出口结构提档焕新
1-11月份,进出口总额3556亿元,同比下降6.7%。其中,出口3330亿元,下降4.3%,降幅比上月收窄1.7个百分点;进口226亿元,下降32.5%。出口结构持续优化,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增长16.8%,其中电子技术、电子元件分别增长87.5%、67.7%;二极管及类似半导体器件增长165.2%。国际市场加力拓新,对亚洲、南美、大洋洲等部分国家及地区出口持续增长,对新加坡、中国香港、阿根廷、澳大利亚、巴基斯坦出口分别增长95.9%、83.6%、73.4%、27.0%、22.7%。
六、客运货运便捷畅通,金融要素润泽实体
1-11月份,客运量1278万人,同比增长1.5%,其中公路客运量增长4.5%,水路客运量下降16.9%。旅客周转量14.34亿人公里,增长3.0%。货运量2.48亿吨,增长3.7%,其中公路货运量增长4.2%,水路货运量下降1.4%。货物周转量258.88亿吨公里,增长9.8%。
11月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分别为18099亿元、1920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6%、7.9%,其中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余额分别增长17.5%、3.0%。实体领域金融支撑效能提升,小微企业贷款增长14.5%。
七、居民消费价格总体稳定,工业价格增速温和
1-1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0.1%。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四升三降一平”,其中其他用品和服务、教育文化娱乐、衣着、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上涨8.7%、3.3%、1.3%、0.7%,交通和通信、食品烟酒、医疗保健价格分别下降3.2%、0.8%、0.3%,居住类价格持平。11月份,CPI同比上涨0.3%,环比下降0.1%。
1-11月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上涨0.1%,购进价格同比下降2.4%。11月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和环比均上涨0.7%;购进价格同比下降3.0%,环比下降0.2%。
附注
(1)地区生产总值、农业增加值、工业增加值、服务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
(2)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限额以上贸易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个体户)、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是指投资500万元及以上项目。
(3)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执行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4)货物进出口等数据来自绍兴海关;价格、收入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绍兴调查队。
(5)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6)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财务指标出数较晚,故错月公布。
(内容来源:绍兴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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