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绍兴市人民政府网发布一则拟任公示:
关于市级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的公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印发<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的通知》(司发〔2021〕7号)和《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司〔2022〕51号)等相关规定,经报名、资格审查等程序,拟选任王秀君等75人(详见附件)为绍兴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以下简称:市级人民监督员),现予以公示。
一、反映问题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绍兴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二、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从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4日止。
四、联系部门和受理电话。
联系处室:绍兴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胜利西路660号
邮编:312000
电话:0575-88755675
绍兴市司法局
2025年11月10日
附件:
绍兴市级人民监督员拟任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内容来源:绍兴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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