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江河保护治理,加快全域建设幸福河湖,展现“水安人聚、水秀景美、水活业兴、水润民富”幸福河湖新画卷,擦亮“浙里河湖、流淌幸福”金名片,为城乡一体融合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河湖保障,近日,省水利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实施2026年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的通知》,决定在杭州市西湖区等12地开展全域幸福河湖项目建设,实施期限为2026年1月至2027年9月。
具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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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母亲河保护提升
以打造各具特色的幸福母亲河为主要任务,重点实施堤防达标提升建设、驳岸及堰坝生态化改造、滩地滩林修复、水景观融合提升等工程,结合各县市区国土空间规划和城乡发展规划,打造助力地区发展,彰显地域特色、寄托乡愁的特色生态廊道。
★农村水系治理
聚焦“和美乡村”建设,打造高品质水美乡村,以安全生态为底线,重点实施农村水系治理、池塘沟渠提升、城乡亲水节点建设、引水入村等工程措施,打造功能更完善、业态更丰富、设施更齐全的河湖空间,满足百姓多元需求、激活乡村振兴的璀璨明珠。
★管理能力提升
切实发挥河湖长制作用,推动各级河长履职尽责,强化“河湖长制+”协作联动机制,深化跨区域联防联控联治机制,加强物联感知监测体系建设,强化数字孪生流域建设。
★推进融合发展
建立健全河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充分发挥幸福河湖促进城乡一体融合高质量发展的纽带作用,协同推进和美乡村建设、滨水文旅发展、生态农业、优质水产养殖等融合项目,推动涉水二、三产业发展,带动老百姓增收致富,助力乡村振兴。
《通知》明确,水利建设项目应尽可能集中连片系统治理,达到治理一片、见效一片、受益一片的效果。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对山区海岛县安排6000万元、其他县安排4000万元,根据实施绩效情况再安排激励资金。
同时,探索建立全域幸福河湖“县级统管”机制,明确管护主体及责任,落实管护措施及经费渠道。以河湖长制为依托,建立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和公众参与机制,保证建设成效的持续性。
(内容来源:浙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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