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绍兴越城发布了
关于《越城区3岁以下婴幼儿
照护服务事业
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
政策解读
具体有哪些内容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政策解读《越城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的决策部署,紧扣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目标,聚焦“优质、普惠、均衡、便捷”,加快推进越城特色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实现“幼有善育”。2024年6月21日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绍兴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7年)》(绍政办发〔2024〕13号),2025年2月19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浙政办发〔2025〕6号),明确了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
二、政策依据
1.《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9〕64号);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浙政办发〔2025〕6号);
3.《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绍政办发〔2024〕13号)。
三、主要内容
《越城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分为三部分,分别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
(一)总体要求。加快构建越城区“1+4+1”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打造全省婴幼儿照护服务区域范例。到2027年,全区每千名3岁以下婴幼儿拥有托位数达350个,公办(含公建民营、不含托幼一体化幼儿园,下同)托位占比达65%;托幼一体托位占比达67%;0-3岁婴幼儿发育筛查率达95%;儿童友好医院建设覆盖率达80%。
(二)重点任务。主要根据省、市级工作部署,落实四大行动,分别是:
1.优生优育促进行动
深入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计划和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加快推进生育友好和儿童友好医院建设;持续优化孕产妇和3岁以下婴幼儿健康管理服务。
2.生育养育减负行动
推动落实产假(包括延长产假)、护理假、育儿假等假期;积极落实国家生育、育儿补贴制度;推进落实多子女家庭差异化住房政策;落实生育、养育税费减免政策。
3.普惠托育提升行动
持续优化托育服务设施布局,扎实推进公办托育服务网络建设;深入推进托幼一体化集成改革,统筹托育和学前资源配置;加快构建“医育结合”服务指导体系,提升托育服务整体质量。
4.养育氛围营造行动
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广泛开展儿童关爱服务;逐步完善综合监管体系,全面保障婴幼儿健康成长;积极普及科学育儿知识和技能,提升家庭科学养育理念和能力。
(三)保障措施。健全工作体系,强化部门联动,定期调度推进,商议解决推进过程中难点堵点问题。加大婴幼儿照护服务行业支持力度,落实落细各项扶持政策。加强氛围营造,宣传普及科学育儿理念与知识,提高全社会对托育服务的知晓度、认可度。
四、适用范围
本行动方案适用于全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越城区卫生健康局
解读人:倪国峰
相关内容咨询:基层卫生与妇幼老龄科,联系人:周晨乐,联系电话:0575-88337693。
(内容来源: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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