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研学游!绍兴市教育局发布新规

越牛新闻记者 胡安娜

2025-09-19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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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学期伊始,全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陆续开启。近日,绍兴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管理的通知》,从安全保障、课程质量、参与选择、收费标准等方面明确要求、划定红线,为研学实践筑牢“安全网”、把好“质量关”。

安全是研学的首要底线。《通知》明确,各校要与研学承接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制定安全管理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有关保险。学校开展研学必须事前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备案内容包括研学方案、师生投保信息等。研学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不得出行。各研学基(营)地要确保活动区域(器械)、住宿场所、餐饮食品等安全。学校应根据学生人数配置若干名教师会同研学基(营)地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统筹处理研学过程中的突发事件。

课程设计拒绝“纯游玩”,突出教育核心属性。《通知》要求各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利用好各类研学资源,组织学生到有资质的研学基(营)地开展研学。各校要将研学课程纳入教育教学计划,实现与校内课程的有效衔接和拓展。研学随行教师要监督并参与基(营)地规范实施研学课程,切实培养中小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到缺乏教育意义、单纯游玩乐场所开展研学。义务教育段学校在绍兴市内开展研学,支持高中段学校在浙江省内开展研学,严禁对研学进行县域限制。

在参与选择上,《通知》要求学校要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的选择意愿,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研学。学校要书面提前告知学生和家长研学的相关事宜。对不愿参加研学并自愿留校的学生,学校要妥善安排好学习、生活、安全等保障。

收费方面,《通知》强调各校要坚持公益公开、让利学生的原则,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对贫困家庭学生要予以照顾。各校组织研学要由学校、承办单位、家长代表三方根据服务内容共同核算成本,避免研学承办单位出现“信息不透明”“报价不合理”等行为,切实提高研学服务质量。随行教师费用由学校承担,不得在学生缴纳费用中列支。

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各校要指定研学随行教师担任观察员,就研学课程实施、食宿安排、卫生安全等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实时反馈给学校和承办单位等;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要对相关研学实践实施情况加强监督指导,确保全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成为安全、规范、有实效的“行走课堂”。

(内容来源:绍兴晚报)

编辑: 倪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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