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次提高!柯桥发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方案

2025-09-18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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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绍兴柯桥区人民政府发布了《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柯桥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柯桥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柯桥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

工作方案

为高质量推动共富型大社保体系建设,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优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务,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浙政发〔2014〕28号)及《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人社发〔2023〕66号),结合柯桥区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工作成果及经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补助对象

有条件的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对当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本集体经济组织内成员给予一定数额的缴费补助。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人员(对应缴费年限)和已退休人员,不享受集体补助。具体补助对象由村(居)集体民主确定。

二、补助标准

村(居)集体补助标准建议按照集体经济实际状况在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5个补助档次中自行选择。若村(居)集体经济状况较好,可自行设立更高补助标准,最高不得超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参保人应履行缴费义务,集体补助不替代个人缴费。补助对象同时享受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或个人缴费资助的,补助、资助金额累计不得超过当年度浙江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对参保人的集体补助资金,全部记入其本人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非现金补助。

三、资金来源

村(居)集体补助资金主要来源为集体经济组织收益,也可通过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捐赠等进行资金筹集。筹集资金由该村(居)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四、办理流程

(一)制定方案。

各村(居)根据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明确资金来源、补助对象、补助时间、补助标准等内容,可一年一议,也可根据实际制定长效机制。实施方案应按“五议两公开”程序进行民主决策,通过后报各镇(街道)、区社保经办机构备案。

(二)确定人员。

各村(居)按照实施方案确定本村(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人员名单,区社保经办机构协助各村(居)核查集体补助人员当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及到账情况。名单确定后,报村(居)民代表大会审议表决,表决通过后进行补助名单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缴纳补助。

各村(居)根据实施方案、村(居)民代表大会决议和名单公示材料,报各镇(街道)三资办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村(居)于每年12月31日前至区税务局窗口申请办理当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缴费业务。

税务部门根据各村(居)提交的补助申请材料,具体经办集体补助缴费业务。

(四)信息反馈。

税务部门统计各类补助(资助)征缴情况,并反馈给区社保经办机构。

(五)公示监督。

1. 各村(居)实施方案及补助人员名单应按要求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 各村(居)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本村(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全流程监督工作,确保补助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五、工作保障

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强化宣传动员,解决当前群众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了解不足的问题,聚焦未参保人员、中断缴费人员和低档次缴费人员加强政策解读、宣传引导、组织发动,让更多群众了解此项工作的惠民性,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各村(居)应承担起主体责任,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在补助标准上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在工作程序上坚持合法依规、公开透明,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工作程序合法、流程规范、推进有序。

本方案自2025年10月5日起施行。

附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人员名册

(附件详见原文网址: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柯桥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工作方案的通知

据“柯桥发布”消息,为确保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2024年12月,柯桥区在安昌街道国际社区和安华村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工作。

根据绍兴柯桥区人民政府公开信息,2024年12月发布关于印发《柯桥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将在安昌街道安华村、国际社区开展试点工作;补助标准为村(居)集体补助标准建议按照集体经济实际状况在100元、200元、300元、400 元、500元五个补助档次中自行选择。

若村(居)集体经济状况较好,可自行设立更高补助标准,最高不得超过城乡居保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内容来源: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柯桥发布等)

编辑: 邵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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