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健康服务供给,促进健康消费高质量发展,近日,浙江省卫生健康委等13部门印发《关于促进健康消费 更好满足群众健康需求的若干举措》。
《若干措施》提出,到2030年,全省健康消费供给更丰富、服务更优质、场景更多元,健康服务消费每年增加100亿元以上。
具体有哪些重点举措?
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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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增加自费疫苗接种服务供给
加强自费疫苗(非免疫规划疫苗)计划采购和储备,合理增加自费疫苗接种品类,满足不同人群接种需求。完善基层医疗机构预防接种点布局。支持治疗性癌症疫苗临床研究,积极引入境外已上市的治疗性癌症疫苗,满足临床需求。
自费疫苗费用可由职工基本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
更好满足群众创新药械需求
推动创新药加快进入医疗机构。完善创新药医保支付管理,对合理使用基本医保目录内创新药的病例,不适合按病种标准(DRG)支付的,支持医疗机构自主申报特例单议,对评审通过的病例实行按项目付费或调整该病例支付标准。
加快临床新技术应用
对于浙江首创和率先从境外引进的国家非禁止类新技术,以及省外已经开展且临床需求较大的新技术,应尽快开展临床诊疗技术论证、创新性论证和卫生经济学评价,对属于优化重大疾病诊疗方案或填补诊疗空白的创新项目,开辟绿色通道,简化新增价格项目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
丰富“一老一小”健康服务场景
推动医共体、医联体内基层医疗机构与上级医院建立慢病联合门诊和联合病房,提供康复、护理和安宁疗护等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康复、护理及安宁疗护机构。支持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二级医院转型发展为康复、护理及安宁疗护机构。
完善儿童生长发育、心理咨询、近视防治、肥胖治疗、行为矫正等医疗健康服务,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儿童医防护一体化中心建设,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发放育儿补贴、托育券等。
鼓励城乡社区设立嵌入式的老年、儿童健康指导服务中心,由属地医疗卫生机构等定期为辖区“一老一小”群体提供生长发育监测、科学喂养指导、心理行为筛查、营养保健、健康管理、康复护理等指导服务,联合有资质的机构提供老幼健康消费服务。
加强全民健康体检服务
支持医疗机构开展标准化、个性化、多样化的健康体检。在基本体检项目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适度提高补助标准、发放健康体检消费券等方式。加强企业职工健康体检和健康管理,体检费用可纳入企业福利费列支。
大力鼓励中医药健康消费
鼓励医疗机构开设体质辨识、冬病夏治、时令门诊、治未病、中医美容等特色门诊。鼓励各地发展中医药特色旅游、中医药文化体验等特色服务。推动中医药药食同源食品和中医药美容产品开发、生产和消费。
创新AI医疗健康服务
依托国家人工智能医疗行业中试基地,加快推进医学人工智能产品的研发生产、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支持医疗机构创新提供和规范发展辅助诊断等AI医疗健康服务。
进一步改善就医服务体验
实施病房改造项目和医疗卫生强基工程,优化病房结构,完善病房设施,推进适老化、适儿化改造,适度增加产科、儿科和老年等患者单人间、双人间病房比例,满足改善型病房需求。加强政策创新,支持医疗机构探索合法设立非医疗收费项目。
积极培育健康平台经济
支持第三方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规范有序发展健康平台经济。发展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护理,提供线上复诊、上门康复、居家护理等服务。培育专业陪诊陪护市场,提供就医增值服务。促进“健康低空经济”。
探索开展国际医疗健康服务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医疗机构面向境外人士、商业健康保险参保和自费人群提供国际医疗健康服务。鼓励医疗机构与境外商业健康保险机构对接合作。
开设新型特色专科
鼓励医疗机构开设体重管理、心理治疗、睡眠障碍、运动医学、成瘾戒断、营养支持、医学整形美容和抗衰老等新型特色专科服务。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设2个以上新型特色专科门诊,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设新型特色专科门诊。
支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
推动保险机构精准开发与群众多元医疗健康需求相适应,涵盖防、筛、诊、治、康、管全链条服务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支持保险机构在医疗机构设立服务点。支持职工基本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为其本人及直系亲属购买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内容来源:浙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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