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
绍兴诸暨有人非法行医
被罚了2万
近日,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开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邓某某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开展医疗美容活动,被绍兴诸暨市卫生健康局罚款2万元整。
邓某某非医师行医案
被处罚人姓名:邓某某
主要违法事实:邓某某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于2023年7月22日在诸暨市店口镇杨梅桥社区董公自然村108号-3为王某开展医疗美容活动;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的种类:一、没收美容点痣扫斑笔壹支、点痣针贰板、“PROAEGIS”无痛膏贰拾伍盒;二、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行政处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诸暨市农业银行红旗路支行,收款人户名:诸暨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分户,帐号:1953*********923*****103401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诸暨市卫生健康局
(内容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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