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浴店内有人卖淫嫖娼?四川公安破获2起涉黄案件

2025-06-28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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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

盐源县公安局梅雨派出所

成功破获2起涉黄案件

捣毁一处卖淫窝点!

案件回顾

6月17日23时

梅雨派出所在工作中获悉线索

在梅雨街道某洗浴店内

疑似有人卖淫嫖娼

民警随即展开工作

根据侦查掌握的情况

对该地点进行突击检查

当场抓获

涉嫌容留他人卖淫的违法人员1名

涉嫌卖淫嫖娼的违法人员4名!

经审讯

苏某某对其容留他人卖淫

杨某某、何某某、黄某、仁青某某

对卖淫嫖娼的违法事实均供认不讳!

目前,5名违法行为人

已被盐源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法律小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色”字头上一把刀

没准什么时候就会掉下来

违法犯罪行为逃不脱法律的制裁

盐源公安始终对“黄赌毒”等违法犯罪

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广大群众不要以身试法

要自觉遵守法律

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内容来源:平安盐源)

编辑: 沈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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