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一6口之家,父母兄弟陆续离世,共有的房子该咋分?

越牛新闻见习记者 章泽祺

2025-06-08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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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可得帮帮我们!家里长辈和亲兄弟都陆续去世了,之前大家一起申请获批的那套房子,该怎么分,每个人能分到多少,我们到现在还是稀里糊涂的。”近日,在浙江浙杭(绍兴)律师事务所徐周忍律师的办公室里,梁家两姐妹带着迷茫与焦虑前来求助。

多年前,梁父作为户主,带着妻子、岳母以及3个儿女,一共六口人,向相关部门申请,最终获批了柯桥区一处宅基地的使用权。拿到宅基地后,一家人又在这片土地上盖起了一座房子。这些年,梁家两姐妹的父亲、母亲、外祖母以及兄弟,都先后离开了人世,而且生前都没有立下遗嘱。

如今,梁家两姐妹和她们兄弟的妻女,各自都有其他的住所,这套房子就对外出租。可房子出租后的收益该怎么分,却让他们犯了愁。“因为这房子的管理和出租,家里闹起了纠纷,大家怎么商量都商量不好。”妹妹满脸愁容地说。

“以梁父为户主,你们6位家庭成员共同审批获得的宅基地使用权,以及在这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在没有约定各自份额比例的情况下,应该认定为家庭共同财产。当部分共有人去世后,这部分财产中属于死者的份额,就可以作为遗产进行分割了。在处理你们家这次涉及的遗产继承问题时,需要依据民法典中关于遗产继承、转继承、代位继承的相关条款”徐律师说。

接着,徐律师开始结合梁家的具体情况,详细地向两姐妹讲解:“你们外祖母去世的时候,按照民法典规定,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只有你们母亲,所以你们母亲就继承了她的房产份额。后来你们母亲去世了,可当时还没来得及对外祖母的遗产进行分割,这就发生了转继承,房产份额就由你们父亲和三姐弟来继承。再后来,你们兄弟也去世了,这时候你们母亲的遗产还是没分割,又出现了转继承,房产份额就由你们父亲、你们兄弟的妻子和女儿来继承。最后,父亲也去世了,因为你们兄弟先于父亲离世,按照法律规定,他的女儿就代位继承了他有权继承的份额。所以,父亲的房产份额,最终就由你们两姐妹和你们兄弟的女儿来继承。

经过徐律师这一番解释,梁家两姐妹也终于拨开了心中的迷雾,清楚地知道了自己能够获得的房产份额。

(内容来源:绍兴晚报)

编辑: 丁浩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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