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回大地 万物复苏
毒品原植物
也在这时节发芽生长
罂粟就是其中典型的代表
作为制作鸦片、海洛因
等毒品的原材料
尽管公安机关三令五申
但每年却仍有人
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以各种理由
偷偷种植这“罪恶之花”
罂粟作为毒品原植物
是国家明令禁止非法种植的
种一棵也违法!
轻则拘留罚款
重则判刑入狱!
前车之鉴
绍兴上虞公安
严厉打击非法种植罂粟等
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
举报有奖
如有发现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行为
请及时拨打110举报!
相关部门
将根据铲除、缴获数量
进行奖励
《浙江省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奖励办法》
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行为,铲除毒品原植物不满500株的最高可奖励1000元,500株以上不满3000株的最高可奖励5000元,3000株以上的最高可奖励1万元;
举报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行为,缴获种子不满1千克的最高可奖励5000元,1千克以上不满5千克的最高可奖励1万元,5千克以上的最高可奖励2万元。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十九条国家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实行管制。禁止非法种植罂粟、古柯植物、大麻植物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可以用于提炼加工毒品的其他原植物。禁止走私或者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守护绿色家园
拒绝非法种植
让我们携手并肩行动起来
坚决抵制非法种植行为!
(内容来源:上虞公安、浙江禁毒)
评论
[[item.content]]
[[item.ip_location_area]] · [[setTime(item.create_time)]] · 回复
[[item.content]]
[[item.ip_location_area]] · [[setTime(item.create_time)]] ·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