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不合格!绍兴爱尔眼科医院,被罚了

2025-03-19 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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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布一则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详情。

绍兴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案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8月2日,当事人经营的太阳镜经监督抽检,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太阳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规格型号为”浅色镜1”、商标为”川久保玲”的太阳镜备样一副;

2、处罚款9886元(玖仟捌佰捌拾陆元整);

3、没收违法所得114元(壹佰壹拾四元整)。共计罚没款10000元(壹万元整)。

绍兴爱尔眼科医院是爱尔眼科医院集团旗下在浙江投资的第四家连锁医院。医院地址位于绍兴市越城区胜利东路289号,占地4000平米,建筑面积5000平米,按照二级眼科专科医院标准设置,床位数100张。

(越牛新闻综合)

编辑: 邹俊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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