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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公众号发布文章
里面提到了绍兴苏宁广场的开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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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绍兴苏宁广场已组建专业化筹备团队。根据重整计划推进节点,绍兴苏宁广场将于法院裁定批准后1个月内正式复工,其中酒店部分计划年内投入运营,商业部分预计2025年底完成主体工程,2026年春节前通过消防验收及竣工备案,2026年五一全面开业。
苏宁广场一直牵动着很多绍兴人的心,2024年1月10日镜湖中心区8号地块相关在建工程一拍正式结束。最终结果:0人报名,无人出价,最终流拍。
2024年6月,苏宁广场二拍,因被执行人提出执行异议,裁定中止拍卖。网页显示,此次起拍价为21.3亿元,相比今年1月份的首拍,降价约5.58亿元。根据竞买公告,竞拍须缴纳保证金3亿元。
2024年11月,越城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苏宁公司对宏景公司的破产申请。
裁定书摘要:
2024年5月30日,申请人苏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公司”)以被申请人绍兴宏景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景公司”)名下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本院申请对被申请人宏景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本院于2024年6月28日作出(2024)浙0602破申3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不子受理破产申请。后苏宁公司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院于10月8日作出(2024)浙06破终1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本院(2024)浙0602破申31号民事裁定,并指令本院裁定受理苏宁公司对宏景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经查明:被申请人宏景公司成立于2017年10月,注册地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5号1320室,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载明,截至2023年1月31日,宏景公司负债合计38亿元,资产合计34.46亿元,存在账面资产少于负债的情形。宏景公司已有多起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在法院执行,且至今尚未能全部执行到位,存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形。
宏景公司开发的绍兴市越城区镜湖中心区8号地块项目中的商业和酒店地块已多年处于全面停工状态且至今仍未能复工,存在明显缺乏偿债和续建能力的情形。
综上所述,宏景公司已基本具备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破产原因。并据此裁定撤销本院(2024)浙0602破申31号民事裁定,指令本院裁定受理苏宁公司对宏景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本院认为,被申请人宏景公司就其所负债务长期未予清偿,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申请人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七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受理申请人苏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绍兴宏景置业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2025年1月,苏宁集团董事长张近东在苏宁34周年致全体员工的讲话中提到,将加速绍兴等地项目的盘活进程,并在苏宁广场深耕区域大力拓展轻资产项目,为集团稳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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