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加快推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有关落地执行工作(试行)的通知》(浙医保联发〔2024〕5号)规定,自2024年10月10日起,浙江省职工医保个人历年账户共济范围扩大至参保人员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而且可以直接用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为在浙江省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上述近亲属代缴保费啦!
没错哦,记住不是先缴费后报销的模式,而是可以通过税务局线上缴费渠道直接申请个账代缴划扣哦!
那么如何使用自己的职工医保个人历年账户余额成功为家人代缴居民医保费呢?
详细操作攻略来啦!
第一步
实名认证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掌端平台“浙里办”APP,搜索“浙里医保”专区,点击进入“我要备案”-“历年账户家庭共济”,按界面提示简单填写相关信息,以个人承诺签名方式完成家庭共济绑定备案。
第二步
完成家庭共济绑定备案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选择在城乡居民集中参续保期内,登录税务部门设立的多渠道线上城乡居民保费缴纳入口(如支付宝、微信小程序、“浙里办”APP在线缴费等),选择“我帮他人缴费”或“共济账户代缴”模块,按界面提示填写被代缴人信息,并选择由家庭共济账户进行2025年的居民保费代缴划扣,系统会自动校验是否存在共济绑定关系和个账余额是否充足,符合代缴划扣的,即刻缴费成功!
重要提示:省内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为参加宁波市城乡居民医保的近亲属代缴时,请通过宁波市税务局线上相关渠道进行代缴划扣。
以支付宝缴费为例,
具体缴费操作如下图示
温馨提示:
个账家庭共济缴费成功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双方需要有正常有效的共济绑定备案登记信息,授权人可通过“浙里办”APP—“浙里医保”专区—“我要备案”—“历年账户家庭共济”应用模块,查询本人名下的有效共济绑定关系。
2.共济双方均须为浙江省内正常参保状态,即授权人和近亲属均需在浙江省内参保,且授权人职工医保和近亲属城乡居民医保需要为正常参保。
3.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须足够支付近亲属的城乡居民保费,个人结余资金不足以缴纳保费的,会提示缴费失败哦!
重点强调:
浙江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支持授权人与一个或多个近亲属建立绑定关系,暂不支持多个授权人与一个近亲属建立绑定关系。授权人与近亲属因省内跨统筹区流动就业等原因转移医保关系的,家庭共济绑定关系持续有效哦!
此外,城乡居民保费代缴情况
也可通过“浙里办”APP实时查询哦!
(内容来源:浙江省医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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