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民用航空局批复同意新建丽水机场命名为“丽水机场”。
《民用机场名称管理办法》规定:民用机场名称由专名和通名两部分组成。专名一般由机场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组成,分为一级专名和二级专名,应当以确定机场具体地理位置并区别于其他机场为准则。特殊情况下可以不设二级专名。
新建丽水机场是丽水全市人民的共同梦想,在公开征名建议方案的基础上,经综合评估、征求意见、专家评审,并报军地有关主管机构核准,新建丽水机场正式命名为“丽水机场”。
丽水机场名称获批后,依次向IATA和民航局空管局申请指配三字码“LIJ”和四字码“ZSLI”。
下一步,三、四字码将用于丽水机场在中国民航离港系统中静态数据的配置和注册、民航转报网转报地址及路由申请、电报的编写等。
(内容来源:越牛新闻综合浙江省机场集团、丽水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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