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相关内容】
绍兴市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
购置补贴
已于9月23日开始申领
不少市民都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我们也整理了一些
市民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
一起来了解
↓↓↓
一、关于照片问题
对于正在装修中的用户,需上传:
1,材料进场照片(选填);
2,体现正在装修施工的照片(不少于2张,必填)
对于已经装修完成的用户,需上传:
1,材料进场照片(选填);
2,体现装修施工前或正在施工的照片(不少于2张,必填);
3,申请补贴的物品、材料装修完工照片(原则上每种品类不少于1张,必填)。
二、关于一致性问题
1,装修备案申请人、身份证、合同委托方、发票抬头、补贴申请表中产权人原则上应保持一致。
2,申请补贴的物品材料,需要与《绍兴市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清单》中的物品材料一致。
3,支付凭证收款方和发票开票方需一致。
4,合同内工期需与补贴申请表工期一致。
5,装修备案通知书上的房屋住址应和申请补贴的房屋住址一致。
三、关于合同问题
1、装修(服务)合同形式不作具体要求,但需在合同中体现装修、安装相关内容。
2、合同中提供装修、安装等服务的乙方和装修物品材料售卖方可以是不同的企业或商户。
注:申报材料具体要求由各区、县(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如各区、县(市)建设主管部门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申请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以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评论
[[item.content]]
[[item.ip_location_area]] · [[setTime(item.create_time)]] · 回复
[[item.content]]
[[item.ip_location_area]] · [[setTime(item.create_time)]] ·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