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家住在绍兴市上虞区阳光海岸小区的业主向我们反映,说业主们的快递被散在马路上,业主们拿取十分不便,还存在安全隐患,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快件被放在马路上由业主自己去取,既不便利,也不安全。记者将情况反映到了上虞区邮政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之前他们已经收到了阳光海岸小区业主们的反映,也约谈了几家快递公司区域负责人,并按照职责进行了处理,目前已经杜绝快件堆放到马路上的现象了。
上虞区邮政管理局工作人员:昨天他们跟我明确表态,应该是前天已经不放在马路上了,自己送件上门了。驿站没有纠纷问题,这个属于市场行为,我们具体也不好插手。但在马路上放件的行为,我们要阻止的,既然你没有协商好,那就送件上门。
记者了解到,交通运输部公布的,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规定,自2024年3月1日起,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等。新政实施已经半年,但好多经常网购市民发现,快递员仍旧会未经自己同意将快递包裹放在蜂巢等快递柜里。那么快递新政为何实施难?记者请教了绍兴文理学院法学院副教授杨旭亮,杨旭亮表示,站在消费者角度看,肯定是希望快递,速度快、价格低、服务好,但站在行业和企业角度来说,价格、效率和服务,三者都要兼顾的很好,在人力和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绍兴文理学院法学院副教授 杨旭亮:以当前的情况下增加了人力成本,相应的快递业一时难以解决,再有它势必会分散已有快递业的收入,所以无论是从快递员,还是快递业来讲 ,都需要一个适应和调整的过程。再有一个原因,我们消费者也不是都希望投递上门的,比如说平时我们上班。这段时间没在家,都要求投递上门。或者每个快递都要电话沟通联系的话,肯定会影响我们的工作和生活。
那快递行业该如何健康发展呢?
杨旭亮认为,这个问题应该交给市场来决定,快递投递属于普通的民事法律行为,作为民事法律行为,应该遵从自愿公平这样的一个基础。
绍兴文理学院法学院副教授 杨旭亮:那在我们快递投递这块,就可以是快递以及消费者进行双向选择的结果。比如说消费者的下单购买快递服务或者在网购的时候,可以有一个多重的选择,可以选择投递上门,你可以选择把我的快递放到快递驿站,这种统一的投递方式,快递业可以适当的根据市场提高一定的服务费用。我觉得如果有这样一个双向选择的话,不论是对于快递业以及消费者,都是一个好的条件。
杨旭亮表示,快递行业在经过最近十来年的快速发展,确实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新政的出台是有积极意义的,他相信未来政策肯定会越来越完善,为快递行业和消费者都带来权益的保障。
(内容来源:师爷说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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