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绍兴越城区富盛镇青龙山水库再次发生溺亡事故成为市民热议的焦点,也令不少市民为之惋惜。据悉,在青龙山水库溺亡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内,算上该起事故,越城区、柯桥区范围内的数支救援队共接到并处置5起水域救援类警情,事发地均为露天的公开水域,其中3处为水库。这无疑敲响了警钟,同时也值得反思:年年在劝导,年年有事故,露天“野泳”为何仍然屡劝难止?
“野泳”危险系数高,救援难度大
“野泳”到底有多危险?7月8日下午,记者向参与青龙山水库搜救工作的救援队——越城区九龙救援队了解情况。“我们抵达时,同行人员基本确认了失联位置,帮助救援队缩小搜救范围,但救援队潜水员多次下水摸排发现,事发地水域情况复杂,光水草就超过1米。”该救援队一名队员说,最终,经过水下声呐探测仪探测、潜水员反复下水观察才确认了失联者的位置。
搜救队员告诉记者,相较于室内的恒温泳池,开放水域的水情更加复杂,且中大型水库水深3米以下,水温就会骤降。如果下水前热身运动没做到位或遇上骤降的水温,很容易出现腿部抽筋等情况,严重时就会发生溺水,即便是精通水性的人也容易在水库等陌生的开放水域发生意外。
此外,溺水后的黄金急救时间只有4分钟,一般情况下,溺水超过8分钟就很少有人能被救活。“从救援时间上来说,一旦开放水域发生溺水意外,多半传来的是坏消息。”搜救队员说。
禁止“野泳”无依据
市民有何好办法
昨天下午3点,记者再次驾车前往富盛镇青龙山水库,只见平陶公路两侧早已停满了各地牌照的车辆,水库现场已超百人。记者看到,路旁有富盛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的工作人员正在劝导路边摊,属地派出所民警则在大坝附近巡逻。
去年7月初,一名17岁少年在青龙山水库游泳时不幸溺亡。此后,属地政府加大劝导力度,并采取相应措施,如在水面设置安全绳等,但“野泳”行为不曾间断。
据了解,目前针对“野泳”行为的法律仅限于水源保护区、公园绿地水域等,对于像青龙山水库这样的非供水水库,目前并没有明确法律规定。同时,面对市民、游客自发的“野泳”行为,相关部门并没有提出明确的处罚依据,属地政府也只能通过设置警示牌、拉宣传横幅、买救援设备、加强高峰期巡逻频次等方式开展劝导工作。
青龙山水库并非“一刀切”一封了之的适度管理模式曾在网上收获好评,但潜在的安全隐患仍让人担忧。采访中,不少市民提出建议并呼吁相关部门出台更为有效的综合管理办法。网友“游水玩水”呼吁,只有从思想上认识到“野泳”的危险,“野泳”爱好者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安全防范措施,才能进一步减少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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