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
(2024年第1期)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绍兴嵊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新增或改造了23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4年2月17日启用。
启用后将对①“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②“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③“遇行人正在通行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④“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嵊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月26日
(越牛新闻综合嵊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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