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绍兴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了14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3年12月15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②“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③“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④“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的”;⑤“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的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绍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3年12月5日
(越牛新闻综合绍兴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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