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部署要求,全力打赢秋冬季秸秆禁烧攻坚战,绍兴各地全面压实责任,强化宣传引导,开展全域督察,全过程监控。
越城区
稽山街道全面落实秸秆禁烧工作,10月27日,对巡查中发现秸秆禁烧的当事人进行立案处罚;10月30日,街道组织以街道蓝天办、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和村社区书记为主体的督察小组,在问题高发村召开现场会,强化宣传引导。
城南街道发现一起处理一起,11月17日,街道行政执法中队对南山村拆迁地块焚烧当事人葆某扣车和询问处理,人和车当场带回街道中队,对其进行立案查处。
柯桥区
10月31日晚上,柯桥恒美大厦屋顶一住户在种菜过程中焚烧杂草引发火光浓烟,柯桥街道综合执法队启动应急联合执法,街道值班干部、应消办、派出所、执法中队立即到现场处置,将当事人带回中队,立案处罚。目前,当事人已接受了顶格罚款处罚,并在柯桥日报进行了公开道歉。
上虞区
10月29日,梁湖街道行政执法中队对上浦大桥东北侧大面积农田的露天焚烧行为处500元行政处罚。
诸暨市
陶朱街道向在田间干活的农户宣传告知秸秆禁烧的政策,以及秸秆焚烧的危害,村民配合度很高。暨南街道雇佣专业灭火队,用专业灭火器械,高效快速解决了大面积焚烧情况。
嵊州市
组织宣传车到各乡镇街道开展巡回宣传,营造全域禁烧良好氛围。贵门乡传达贯彻省市工作要求,进村入户分发秸秆禁烧倡议书,宣传秸秆焚烧对大气及生态破坏的严重性。
新昌县
新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羽林中队结合实际开展分类执法。10月31日,执法队员在巡查中发现当事人在露天场所焚烧秸秆,立即制止并及时扑灭火源,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500元行政处罚。
11月1日,羽林中队执法队员在巡查中发现当事人在王家园村山顶露天焚烧树叶,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100元行政处罚。
(内容来源:市蓝天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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