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不缴物业费,被物业公司催缴,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可前不久,绍兴越城区佳源悦城的部分业主收到了小区物业这样一则短信:“【佳源物业】经过多次沟通,小区很多业主已经缴费。好的服务质量需要资金支撑,不交费导致物业服务不好,损害的是业主自身的权益。”
这则短信被截图发在业主群后,很多业主心里觉得很不舒服。一位业主向越牛新闻记者表示,“凭什么别人不交物业费,却要损害交物业费的业主的利益,这是不是有点不公平?”
该业主向记者透露,去年物业曾向业主们承诺,会对小区入口闸道、消防门、地库等多项设施进行改造升级,但之后却并没有真正实施。这引发了大多业主的不满,部分业主也因此不愿意缴纳物业费。
随后,越牛新闻记者致电佳源物业客服,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此条短信为公司法务针对所有不交物业费的业主发送的短信,目的是为了催缴物业费。“法务可能和没有交物业费的业主,在沟通过程中产生过一些矛盾,所以语气上有些不恰当,但是对于我们物业这边来说,之前怎么做现在就怎么做,不会因此区别对待。”
日常生活中,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因各种问题产生纠纷矛盾的现象时有发生,时常有业主会以自己没有居住、物业管理不善、房屋存在防水、地面有空鼓等理由,长期拖欠物业费。
而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不过,对于拖欠物业费的业主,物业可以及时诉诸法律,却不应该因此降低小区服务质量,这侵害的会是大多数业主的权益。
对于业主来说,如果觉得物业有什么地方做得不满意的,也应该及时沟通解决,而不是通过拖欠物业费的方式消极处理,这样只会加剧双方矛盾,导致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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