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里张贴的换届选举告知书
小区业委会任期届满,业主欲筹建新业委会,但“换届选举”程序迟迟没有启动。最近,业委会“断档”的问题困扰着越城区润和南岸花城西区的不少业主。背后有哪些原因?启动“换届选举”需要哪些条件?该由谁来主导?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业委会任期届满
去年12月,润和南岸花城西区业委会任期届满。按照相关规定,业委会在届满前3个月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换届选举。“不少业主都盼着成立新一届业委会,但至今没有启动程序的迹象。”昨天,该小区业主潘女士向记者反映。
记者看到,该小区各楼道张贴着业委会出具的《关于绍兴市区润和南岸花城西区(小区)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改选的告知书》,上面写明:润和南岸花城西区业委会已任期届满,根据有关规定,应该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对业委会进行换届改选。至于何时改选,如何改选,《告知书》并没有提到。
就此问题,记者咨询了该小区第一届业委会成员曹先生,他明确告知:一,没通知不解散;二,听上面(街道)的安排。
业主王先生告诉记者,针对这一问题,从去年12月起,小区多名业主多次向街道、社区反映,要求尽快启动换届选举程序,但始终没有得到答复。“社区说‘第一届业委会还没向社区提出请求,也没移交过相关材料’,明显是在故意拖着,不让成立新的业委会。”业主潘女士提出质疑。
社区称已启动改选程序
“到底应该谁来牵头?如果没有牵头人,换届改选要怎么进行?”王先生等业主担心,如果由业主自己牵头,又怕程序会不合法。
就此问题,记者咨询了市房管处有关人士,对方表示,房管部门主要负责备案工作,具体的监督指导工作应由街道负责。“业委会换届必须要由街道进行指导,不然就是程序不到位,将不予备案。”该人士称。
记者了解到,根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相关规定,业主委员会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换届选举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其限期组织换届选举;逾期仍不组织的,可以由物业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换句话说,社区有义务组织换届选举。
昨天,记者采访了越城区城南街道阳明社区主任李女士,“其实社区已在街道的指导下启动换届选举程序,本来上周就要张贴公告的。”她告诉记者,目前社区已在牵头成立筹备小组,但在征求意见时出现了一点分歧,改选公告只能再延后发布。
过期业委会不能代表业主行使权力
上一届业委会任期满了,而新的业委会还没成立,在这一段“真空期”中,原来的业委会是否还能代表全体业主行使权力?“比如电梯坏了,需要动用物业维修基金,该由谁来决策?”采访中,有业主提出这样的疑问。
对此,记者咨询了越城区一名有着多年业委会工作经验的叶先生,他告诉记者,业委会在任期届满后需改选备案,如果不改选备案,那么原有业委会将不能代表全体业主行使权力。“原业委会成员可以继续为业主提供公益性服务,但涉及申请动用物业维修资金等问题时,就没有决策的资格了。此时就要通过社区提出申请。”叶先生说。
对于润和南岸花城西区的业委会“换届改选”进展,晚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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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业委会换届
“小区业委会换届与筹备成立首届业委会一样,须经过一系列相关程序。”市房管处相关人士解释。
首先,提出换届申请。一般由原业委会向所在镇(街道)及主管部门提出换届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
其次,成立换届筹备组。由所在镇(街道)在物业管理区域发布推荐筹备组成员公告,倡议各业主推荐筹备组成员;确定筹备组成员名单后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公告。
此外,拟定草案及相关事宜后,确认新一届业委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对经确认的候选人名单进行公告,同时发布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公告,邀请业主参加大会投票和表决。
最后,成立新一届业委会并向主管部门申请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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