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市颁行了地方性法规《绍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饲养宠物作出了具体规定。为抓好条例的实施,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日前出台犬类严管措施,从4月1日起,将分区域对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严管。(3月23日《绍兴晚报》)
近年来,养狗风气越来越盛,也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一些养狗的人把公共场所、闹市区、公园、超市当作遛狗场,污染环境,大煞风景;有的地方晚上群犬一呼百应的嚎叫声也严重影响市民的正常休息和工作;更严重的是,猛狗威胁人身安全,养狗伤人的事件屡见不鲜,造成恶劣的影响。基于此,文明养狗的呼声不断,各地有关文明养狗的规定也纷纷出台。
据报载,不少城市在对违反养犬规定者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的同时,还将社会信用体系管理应用到养狗行为中,可谓是对文明养狗管理的创新之举,值得借鉴。比如,发现犬只出户后未使用牵引绳或者携犬进入校园等公共场所,将对狗主人进行扣分,扣到一定分数就会取消其养狗资格。显然,在社会信用体系的管理之下,有了养狗“黑名单”的后顾之忧,养狗人自然不敢肆无忌惮地牵着狗到处遛、任狗伤人不认账了,文明养狗的社会风气也将逐渐形成。当然,对于实际工作中拒不配合的个别情况,则需要管理部门发挥管理智慧,让市民养狗行为由他律变成自律,促成文明养狗、规范养狗的良好氛围。
养狗是个人的自由,这并没有错,错的是不文明的养狗行为。在给犬类套上绳索的同时,更应给养狗人戴上文明的“紧箍”,要让社会信用体系管理形成一种震慑力,让文明养狗的理念深入千家万户。从而,敦促养犬人:要依法进行登记,遛狗应当牵绳,外出要讲文明,犬便及时清理,做个城市文明养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