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市政府召开第九十次常务会议,研究加强农村历史建筑保护工作。代市长马卫光主持会议。副市长及市政府秘书长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加强农村历史建筑保护是加快新型城镇化、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传承历史文脉、建设文化强市的重要举措。绍兴历史遗存丰富,在农村散落着众多具有保护价值的历史建筑,保护工作亟需重视和加强。各地各部门要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切实加大保护、抢救、修缮和执法力度,让历史建筑古韵长存、永续利用。
会议强调,要全面摸清底数,扎实开展历史建筑普查和建档工作,加快建立历史建筑保护名录。要合理界定范围,按照“应保尽保、能保则保”要求,对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历史建筑实现有效保护。要强化规划管理,坚持统筹兼顾、综合保护,将农村历史建筑保护纳入城乡规划管理体系,着力构建多层次保护格局。要健全监督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日常巡查、现场保护、公众参与等长效机制,积极营造全社会高度重视农村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的良好氛围。
会议还集体学习了《绍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并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