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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城区道路机动车停放 差别化收费管理有新变化
每小时收费最高8元,最低2元
市行政服务中心周边部分区域可免费停车一小时
2016年11月27日 09:38:12
来源:绍兴网-绍兴晚报

近日,绍兴市发改委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道路机动车停放差别化收费管理的通知》,越城区道路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又有新变化。

越城区道路机动车停放收费区域划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类区域,特级区域每小时8元/次,一级区域每小时6元/次,二级区域每小时2元/次,免费停车时间为15分钟。道路机动车停放收费时间为7:00~20:00,其余时间免费停放。

特级区域范围为:东至中兴路,南至鲁迅路,西至府山直街--府横街--仓桥直街,北至胜利路以内区域;

一级区域范围为:东至环城东路,南至环城南路,西至环城西路,北至环城北路以内区域(不含特级区域),以及迪荡商贸区(东至梅龙湖路,南至云东路,西至环城东路,北至西施山路以内区域);

二级区域范围为:特级、一级区域以外区域。

为方便市民办事,市行政服务中心周边部分道路机动车临时停放收费标准为每小时6元/次,免费停车时间为1小时。道路机动车停放收费时间为7:00~20:30,其余时间免费停放。区域为梅龙湖路东侧(南起胜利东路,北至财源中心)和惠利街北侧。

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车场所,按时间为计费单位的,其计费时间尾数取舍统一为:实际停车尾数时间不超过15分钟的,不计停车尾数时间;实际停车尾数时间超过15分钟的,停车尾数时间按一个计费单位计收。机动车实际停放时间超过免费停放时间的,免费停放时间应当计入停车计费时间。大型车按小型车收费标准加倍计收。


作者:子风 编辑:陈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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