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手了!绍兴整治开车“低头族”

2019-06-14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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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新闻传媒中心全媒体记者 胡诚浩

等红灯时,不少驾驶员会忍不住掏出手机,看看微信刷刷抖音。今后,这种行为也将被视作开车用手机的交通违法行为。昨天,记者获悉,我市交警部门已启动为期2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对驾车时使用手机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昨天上午7点50分许,在越城区府山西路与环城西路交叉口,城区交警大队章警官正在路口指挥交通。当路口东向西绿灯亮起时,一辆白色奔驰轿车依然原地不动,交警走近一看,发现驾驶员正在玩手机,没有及时注意到信号灯的变化。章警官用身上的执法记录仪固定证据后,让驾驶员靠边停车,并对其处以50元罚款。

章警官告诉记者,即便车辆处于停止状态在等红灯,车辆还是在机动车道上,驾驶行为并没有停止。机动车道上的道路状况瞬息万变,随时有可能发生意外,驾驶员的注意力依然要集中在车上,使用手机会分散驾驶员的注意力,当意外来临时就会措手不及。另外,驾驶员如果把注意力集中在手机上容易忽视信号灯的变化,未能及时起步,会影响道路通行效率。

昨天早高峰期间,仅在府山西路与环城西路交叉口,交警就对6名开车使用手机的驾驶员进行了处罚。

据了解,6月10日至8月10日的2个月内,全省各地交警部门将在城市交通繁忙路口以及学校、医院、商业综合体等人群密集区域、周边道路设置固定执法点。一旦发现驾驶人在行驶时使用手机,将立即固定证据,现场处罚。

与此同时,交警部门还将加大非现场查处力度,将电子警察、高清视频监控、移动测速仪设置在灯控路口、易堵及事故多发路段,自动抓拍驾车时使用手机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驾驶时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的,将处50至200元的罚款。驾驶时拨打或接听电话的,除了罚款,还要记2分。

来源:掌上绍兴原创   编辑: 钱天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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