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新闻传媒中心全媒体记者 王珏
对于我市科研机构和人才来说,有个好消息——日前,由市财政局会同市科技局联合制定的《绍兴市级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出台,这意味着我市科技计划专项资金补助标准将有所提高,同时进一步规范我市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提高科技经费使用效益。
据悉,最新的《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生效。新办法对财政部门、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的责任做了具体明确,将扶持范围现调整为基础公益技术研究计划、技术创新计划、创新基地和载体计划。
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之前的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是2008年时制定的,10多年过去,许多条款已经不再适用于现在的市场经济环境。为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和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市财政局与市科技局根据浙江省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省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同时结合我市实际,一起研究起草了新的《办法》。
该负责人介绍,新的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补助标准做了一定提高。其中,基础公益类项目补助最高提升至20万元;科技攻关项目补助最高提升至300万元;技术研发项目补助最高提升至100万元。同时,对专项项目资金使用范围、项目结余资金的使用、支出规范、项目验收等内容进行了新增说明,完善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形成一个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的闭环,进一步提高财政科技资金使用绩效。
目前,2019年我市科技计划专项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今年将重点支持传统产业共性技术攻关、新兴产业中有良好示范性和推广应用前景的技术研究,以及数字经济、生命健康领域关键节点技术难题的研究,通过突破并解决一批核心关键技术,促进一批重大创新成果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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