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高速公路上怒踹司机的嵊州男子获刑3年2个月

2019-04-26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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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的痛仍如鲠在喉,无法消散,嵊州一男子陈某却不吸取血的教训,重蹈覆辙。因提前下车的要求被拒,他枉顾车上51条生命,陡然踢踹司机,致使司机在高速上紧急减速靠边停车。2019年4月19日,经嵊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陈某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2019年2月的一天,司机潘某驾驶客车从上海开往嵊州。乘客陈某向潘某提出想在某高速服务区提前下车,潘某告知公司规定不允许中途上下车,陈某仍不依不饶,继续游说司机。

眼看着离服务区不足1000米,而车速仍保持在80码左右,陈某看潘某根本没有停车的意思,抑制不住怒火一脚踹向司机,踢在潘某右肩后背的座椅上,因踢踹力量较大,潘某身体失去平衡,车辆险些失控。

所幸,潘某处理得当,立刻刹车减速,将客车紧急停靠在应急车道,避免了严重后果的发生。但是,陈某在高速公路这一易发生危险的路段,在乘载50余人的大巴车上踢踹驾驶人员,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应从重处罚。


温馨提醒:善恶一念间,不顾他人安危的行为终将自食恶果。为了安全和谐,少些冲动,多点理智,这样才能都挺好。

来源:绍兴高速交警   编辑: 钱天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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