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桥法院集中宣判三起拒执案 近3年已有14名“老赖”被判刑

2019-04-23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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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上绍兴客户端记者 杜珊珊

今天上午,柯桥区人民法院对3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进行集中宣判,2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1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期两年执行。据悉,自2016年至今,柯桥法院已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执犯罪案件50件50人,已判处刑罚14件14人。

2015年7月,由胡某等人做担保,绍兴亿年进出口有限公司向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钱清支行借款人民币1250万元,借款时间为2年,到期后亿年公司未如期还款。2018年3月,柯桥法院判决胡某等人及亿年公司归还1250万本金及相应利息。但判决生效后,胡某及公司均为履行。立案执行后,因公司银行账号被查封,胡某及亿年公司通过另一家公司账户和个人银行账户走账,期间将收到的73万余元货款用于公司日常开支、归还其他借款等。案发后,胡某主动投案自首,法院对其从轻处罚,判决胡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期两年执行。

“这次集中宣判的案件非常典型,有很强的威慑力。”柯桥区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被执行人拒执手段花样百出,有的恶意转移银行存款、拆迁补偿款,有的恶意转移车辆、房产,有的非法处置法院查封、扣押财务,还有的破坏法院拍卖标的物等。柯桥法院集中攻坚克难,加大对拒执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格执行“三个一律”。即执行通知书确定的履行期限过后不履行的,一律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财产报告令送达后拒绝报告或报告不实的,一律采取司法拘留或罚款措施;被执行人不积极履行的,一律采取限制出境措施。

与此同时,柯桥法院将一部分企图“一赖到底”的“老赖”移送公安,追究刑事责任。并联合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制定《关于依法打击拒执犯罪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工作会商制度》,通过畅通衔接渠道,明确时间节点,力争“快侦、快捕、快诉、快判”。截止目前,已判决的14个案件中,全额履行完毕6件,还有相当一部分已部分履行。

来源:掌上绍兴原创   编辑: 王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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