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共产党绍兴市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年2月1日)
陈 灿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绍兴市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八届五次全会的部署,牢牢把握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正确方向,回顾总结2018年工作,部署2019年任务,推动绍兴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1月11日至13日,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讲话站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肯定党的十九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重大成果,深刻总结改革开放40年来党进行自我革命、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宝贵经验,对以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党的团结统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作出战略部署,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贯彻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提出明确要求。讲话高瞻远瞩,思想深邃,直面问题,掷地有声,充分彰显了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高度自觉,具有鲜明深刻的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对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大指导意义。赵乐际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重点突出,任务明确,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1月17日至18日,省纪委召开十四届四次全会。车俊同志到会并讲话,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更加自觉的行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任振鹤同志代表省纪委常委会作工作报告,明确了2019年工作的目标任务,要求奋力谱写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浙江篇章。市委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和车俊同志讲话精神、省纪委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进行了专题学习,研究讨论了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市委书记马卫光对贯彻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刚才,马卫光同志又作了重要讲话,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充分肯定2018年工作取得的成绩
过去一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清廉绍兴建设深入推进之年。市委带头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管党有力、治党有效,党内政治生态展现新气象,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工作始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践行“两个维护”,紧扣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聚焦主责主业,持续精准发力,各项工作成效明显。
(一)聚焦“第一职责”,政治和纪律保障进一步强化。坚定扛起“两个维护”政治责任,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全市共立案审查违反政治纪律案件11件,党纪政务处分12人。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55项中心工作开展立项监督,确保政令畅通。认真调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移交问题和“义峰山石矿”舆情,共问责20人。出台护航民营经济发展的专门意见,以7条务实举措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加强对机构改革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实施市管国有企业划片监督。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常态化开展面对面评议、检查抽查等工作,加大问责力度,全市共对53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进行追责,6人受到党纪处分。深入推进常态化监督,坚持完善廉政档案,定期开展政治生态情况分析研判。严把干部选拔任用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市纪委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43批440人次。
(二)聚焦“五清目标”,清廉绍兴建设进一步推进。协助市委制定深入推进清廉绍兴建设行动计划,召开市纪委全会审议通过开展“聚焦发力再提升”活动的决定,全力保障助推清廉绍兴建设。坚决落实全省强化基层公权力监督、社会共建清廉浙江大促进推进会精神,推动出台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企业、清廉乡村、清廉机关等意见,清廉氛围日益浓厚。以“清白泉”品牌引领全市清廉文化建设,持续办好廉洁家风大讲堂,成功注册“清白泉”商标。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基本原理,探索推进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构建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规范化、协同化、信息化、网格化工作机制,受到省纪委主要领导肯定,先后被中央、省级主流媒体报道。
(三)聚焦治理效能,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宪法、监察法,制定出台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分类处置、集体会商等意见,健全“两个提前介入”“三个同步”移送、审判跟踪协商等机制,规范行使“12+3”项监察措施,监察工作质效全面提升。全市共对44名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已移送司法机关30人,移送起诉主要调查对象平均留置57天。出台《进一步发挥派驻“探头”作用、提升监督实效的若干意见》,加大巡察监督与派驻监督问题双向移送力度,市直派驻机构共发现问题线索98个,开展谈话函询29件次,立案22件,党纪政务处分21人。拓展延伸监察网络,全市118个乡镇(街道)全部设立监察办公室,与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合署办公,并授予部分监察权限。全市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监察办公室共谈话提醒1654人次,诫勉203人次,政务处分32人次,提出监察建议18条。
(四)聚焦正风肃纪,作风建设成果进一步拓展。坚持高标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开展“集中整饬纪律、严厉整治‘四风’”专项行动。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机制,积极发挥职能部门作用,正风肃纪的精准度、有效性明显提升。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6起,处理157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02人,通报曝光52起。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全市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39起,处理71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42人,通报曝光10起。对标看齐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房产交易、违规借贷专项治理,坚决查纠违规行为,取得阶段性成果。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全市共为306名党员干部澄清问题。
(五)聚焦标本兼治,反腐败高压态势进一步巩固。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运用谈话函询、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分类处置问题线索。全市共处置问题线索2665件,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677人次,其中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种形态分别占37.5%、40.8%、10.3%、11.4%。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714件,党纪政务处分1647人,其中县处级20人;移送司法机关42人。严肃查处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原党组书记、主任楼铁谔,市国土资源局原副调研员沈华祥,新昌县双彩乡党委原副书记、乡长潘洲文,诸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沈正南等一批典型案件。加大追逃防逃力度,增设市纪委市监委追逃追赃室,将外逃13年之久的“红通人员”姚锦旗从保加利亚引渡归案,成为国家监委成立以来第一个成功引渡的职务犯罪案件,得到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委主任杨晓渡和省委、省纪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加强案件审理工作。认真做好申诉复查工作。推进审查调查安全管理标准化工程,确保审查调查绝对安全。注重源头预防,督促86个市级部门摸排重要廉洁风险点2351个、制定防控措施5246条。拍摄并组织市县两级领导干部收看警示教育片《迟来的忏悔》,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警示教育,全市累计超过100万人次参加廉政法规知识“微考学”。
(六)聚焦“上下联动”,巡察利剑作用进一步凸显。认真做好省委第三巡视组在绍期间联络工作,协助市委推进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共完善54项制度,问责处理216人,挽回经济损失3576.6万元。制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办、巡察组“三个工作规则”,完成八届市委第三轮和第四轮巡察,启动第五轮巡察,共巡察党组织43个,发现问题1261个。开展巡察整改成果深化巩固行动,对19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出台《关于加强全市巡察监督上下联动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村(居)巡察试点,探索形成“双联动双清单”“接力式”“交叉式”“延伸式”等巡察工作模式,全市共巡察行政村党组织269个,发现问题2197个,追责问责94人。
(七)聚焦基层基础,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升。深入开展农村涉纪信访“挂图作战”,共办结息访重点挂牌件536件次,办结息访率86.5%。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5838件,同比下降17.5%;去省赴京访84批132人次,同比分别下降30%、35%。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力度,全市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138起,处理187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80人。开展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大起底”“回头看”,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全市共查处违纪违规问题27起,处理55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4人。建立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领域纪检监察工作联络机制,赴四川、重庆等地开展实地督查。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及其“保护伞”,与政法机关建立重大黑恶犯罪案件对接介入等机制,全程督办36起重点案件,全市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11起,党纪政务处分10人,组织处理3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国家统计局绍兴调查队独立实施的民意调查结果显示,2018年我市全面从严治党的群众满意度为95.4%。
(八)聚焦全面过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认真抓好“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全面打造忠诚、责任、能力、阳光、表率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出台《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市纪委理论中心组共开展学习19次。认真落实“五张清单一张网”要求,逐级压实纪检监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2018-2022年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实现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轮训全覆盖。深入开展“清廉绍兴再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再出发”大调研,在全系统开展向陈刚同志学习活动。严格执行“七个必须”,开展纪检监察系统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规范各项制度规定执行,坚决防止“灯下黑”。主动接受党委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市监委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报告。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认识到,目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同时,绍兴正处在高质量发展黄金期和转型升级窗口期,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有些腐败案件手法更加迂回、情节更加复杂,少数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腐败问题仍然易发多发;“四风”问题禁而未绝、更趋隐蔽,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有的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基础相对薄弱,个别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另外,监察体制改革仍需深化细化,制度优势有待进一步转化为治理效能,少数纪检监察干部的理念思路、履职能力、作风形象还不能完全适应改革后的新形势新要求,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不断把绍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
二、牢牢把握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正确方向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回顾这40年,纪检监察工作始终与时代同奋进、与改革开放共命运、与经济社会发展齐步走,成绩斐然、成效显著,形成了许多宝贵经验和启示。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用“五个必须”深刻总结改革开放40年来坚持党的领导、从严管党治党的宝贵经验;赵乐际同志深刻把握管党治党历史进程和规律,总结提炼形成了5点认识和体会。省纪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紧密结合浙江实际,也鲜明提出了“六个牢牢把握”。这些管党治党系统性规律认识和宝贵经验,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从绍兴的纪检监察工作实践看,40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到全省、全市的工作大局中去推进、去落实,放到市委中心工作的生动实践中去检验、去评判,不断对标对表、校正重心。站在新起点上,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深切领会、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中央纪委和省纪委总结提炼的经验、体会、启示,与绍兴市情有机结合,作为下一步推进工作的基本原则和重要遵循,在实践中长期坚持、不断深化,做到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
(一)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纪检监察机关最重要的使命、最根本的责任。要始终坚守党的政治机关的性质定位,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立身之本、履职之要,更加自觉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更加自觉地把“两个维护”落实到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市县巡察等每一项工作中;更加自觉地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到市委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和部署,以实际行动维护党中央定于一尊、一锤定音的权威,推动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在我市落地生根。
(二)始终坚持聚焦主业不发散。深化“三转”是中央要求,是形势所需,也是职责所在。要忠实、全面、准确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精准有效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既当好党委的参谋助手,又坚决防止大包大揽、错位越位倾向,确保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要持续推进“三转”,落实高质量发展新要求,构建纪检监察工作新体制,切实担负好新时代纪检监察机关的新使命。
(三)始终坚持稳中求进不偏离。稳中求进是纪检监察工作必须遵循的总基调。要主动适应“时”与“势”的变化,正确认识“稳”与“进”的关系。要夯实“稳”的基础,一以贯之抓好党的十八大以来一系列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一以贯之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管党治党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确保初心不变、力度不减、成效不降。要强化“进”的措施,找准提升监督实效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强化日常监督,提高纪法贯通能力,增强审查调查精准性,以不断“进”推动整体升、全面优。
(四)始终坚持标本兼治不松劲。治标与治本内在统一、相辅相成、不可分割。要把严字长期坚持下去,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立场不变,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的决心不变;要实处着力、细处着眼,巩固来之不易的治标成果,健全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把压倒性胜利巩固下来、发展下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齐头并进的清廉绍兴建设格局。
(五)始终坚持人民立场不懈怠。人民立场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根本政治立场。要始终把以人为本、执纪为民体现到指导思想、基本思路和具体举措之中,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覆盖。要找准“正风反腐”与“造福人民”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始终秉持群众观点、践行群众路线,严肃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让群众感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纪检监察工作就在身边,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六)始终坚持改革创新不停步。改革创新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要主动适应形势变化,继续高举改革大旗、扛起改革担当,在深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等方面不断创新突破。要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工作实践中亟需改变、上下已形成共识的问题,紧盯不放、持续发力,由点及面、带动全局,努力在全面从严治党上更进一步,在建设清廉绍兴上更快一步,打造全面从严治党新高地。
(七)始终坚持正身律己不放松。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律人必先律己。要全面对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基本要求和以忠立命、以忠立心、以忠立业、以忠立功的价值追求,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磨炼政治品格,切实增强专业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信息化时代监督执纪执法能力。要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在自我监督上严之又严,在自我约束上慎之又慎,刀刃向内决不手软,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三、认真做好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我市更高水平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加快重返综合经济实力全国“30强”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2019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部署,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勇立潮头方显担当”的新要求新使命新期待,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聚焦发力再提升”活动为抓手,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全力推动绍兴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高标准推进清廉绍兴建设、更高水平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加快重返综合经济实力全国“30强”提供坚强保证。
(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做细做实监督工作
突出政治监督。坚持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加强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扛起“两个维护”政治责任。对照“七个有之”“五个必须”,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言行。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认真不严肃,在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
强化立项监督。围绕上级决策部署,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对“三大攻坚战”、大湾区建设、“最多跑一次”改革、“三服务”活动和“两业经”“双城计”“活力城”等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大执纪执法、问责曝光力度,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全力推动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在绍兴落地见效。
加强日常监督。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协调衔接,真正拧成“一股绳”、形成“一盘棋”。贯通运用“四种形态”,重日常、抓经常、促“常”“长”,使监督常在、形成常态。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做起来、做到位,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态状况的动态分析和精准研判,构建现状评估、监督报告、修复净化相互衔接、良性循环的工作“闭环”。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建立并实行派驻纪检监察组年度廉情分析报告制度。注重谈话和函询相结合,加大对函询结果的抽查核实力度,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对欺瞒组织的严肃处理。
严格责任监督。紧紧抓住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这个“牛鼻子”,层层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特别是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使“两个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坚持和完善责任清单、责任制检查、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等行之有效的做法,强化压力传导。发挥协助和监督作用,督促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齐心协力共建清廉绍兴。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办结案件的党纪政务处分执行情况开展“拉网式”检查,对规避执行、蓄意变通、整改不力、该问责而不问责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防止问责泛化。
(二)以激励干事担当为导向,持续深化推进作风建设
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深化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工作,深刻剖析成因,健全相关制度,推动综合施治。紧盯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错误表现,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领导机关、领导干部首先要把自己摆进去,带头查摆解决本单位、本人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发挥巡察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监督作用,在反馈中进行专门分析,列为整改重点。
一以贯之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督查落实。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机制,做到越往后执纪越严。继续严纠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盯紧隐形变异的新形式新动向,盯住节庆假日等重要节点,盯牢问题易发多发的地方、单位和人员,决不允许死灰复燃,决不允许旧弊未除、新弊又生。对不收手不收敛的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例坚决通报曝光。深化领导干部违规房产交易、违规借贷、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专项治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拓展治理成果。
积极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坚持把容错纠错理念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旗帜鲜明地鼓励和保护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在全市形成激励干事担当的良好氛围。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行为,督促各级干部履职尽责。严肃追查处理诬告陷害行为,坚决维护党员权利。
(三)以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为动力,全面提升治理效能
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在坚持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基础上,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建立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下级纪委每半年向上一级纪委全面报告一次工作,重要工作及时请示报告,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
分类施策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市县纪委监委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指导意见》,调整优化机构布局,整合派驻监督力量,进一步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全面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修订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派驻机构定期向市纪委常委会报告开展监督工作情况。强化对派驻机构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选优配强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加强派驻机构干部交流,更加关心关爱派驻机构干部。强化对市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加强领导和工作指导,确保市县两级4月底提前完成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的改革部署。
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以宪法和监察法为遵循,以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为着力点,全力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强化纪法贯通,整合规范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制度,完善审查调查转换衔接办法,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做好法法衔接,完善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问题线索相互移送、刑事缺席审判协调、技术调查配合等机制,推动形成监察权、检察权、审判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职务违法犯罪案件管辖、政务处分、监督执法等方面制度,构建全面、规范、严密的调查程序体系。健全党委集中统一领导、反腐败协调小组牵头抓总的监督体制和协调机制,统筹任务分工、进度安排和力量调配,强化工作联动、信息联通和问题联查,变单兵作战为联合作战。
推进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覆盖。完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操作指引》,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作用,严格执行工作规程,健全片区协作机制,强化干部专职专用,确保高效有序运转。建立健全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基层权力运行。积极探索监察工作向国企、学校、医院、金融机构延伸,形成立体化、全方位的监察格局。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6月底前实现全市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全覆盖。
(四)以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为目标,着力削减存量、遏制增量
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有贪肃贪、有腐反腐,半步不退、一刻不松,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把反腐败斗争推向纵深。坚持靶向治疗、精确惩治,突出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着力查处的重点对象, 把那些在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敬畏、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深挖细查、严惩不贷。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行业的监管,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完善政商交往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责过程中,既要查清问题、惩治腐败,也要保障企业经营者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为经济发展营造健康环境。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市县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完善公职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出国(境)证照管理等制度,力争存量清零,做到增量控零。突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市县巡察和办公协作服务智能化等四项重点工作,继续推进基础业务应用平台和基础数据平台建设,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
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监督调查处置,依法规范行使各类监察措施,严格遵循刑事审判标准收集、固定、审查和运用证据材料,把好主体身份关、事实证据关、程序手续关、定性处理关、移送起诉关,做深做细案件审理、申诉复查等工作。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受理和处理工作,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强化安全办案、文明办案意识,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加强留置场所管理,全面实施审查调查安全管理标准化工程,确保绝对安全。
做好办案“后半篇”文章。坚持一案一总结,深入剖析、补齐短板,推动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深化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警示教育等做法,用好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督促发案单位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到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解决一批问题、治理一方环境。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理想信念宗旨和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坚持开展廉政法规知识“微考学”、领导干部任前廉考。强化廉政宣传工作,深入推进“清白泉”清廉文化品牌建设,办好第五届全国中小学生廉洁文化书法创作邀请赛。
(五)以市县联动为抓手,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突出政治巡察。认真贯彻落实党章、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央、省委巡察工作意见及市委巡察工作规划,聚焦政治监督定位,全面查找政治偏差,切实发挥政治导向作用。深入推进省委巡视后续整改,高质量完成报结工作。坚持从政治高度全面审视被巡察党组织工作,聚焦“六围绕一加强”和“五个持续”要求,把巡察与净化政治生态、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着力发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等问题。
强化上下联动。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全省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的实施意见》,修订完善市委巡察规划,着力构建“任务一体化部署、体制机制一体化规范、工作规范一体化共创、成果运用一体化推动、巡察队伍一体化建设、信息宣传一体化推进”的工作格局。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完善巡察人员库,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推广嵊州下王镇村(居)巡察试点经验,充分发挥巡察在基层公权力监督中的“利剑”作用。完善市县两级巡察办工作职能,建立健全区、县(市)委巡察办定期向市委巡察办报告工作等制度。
注重成果运用。持续夯实整改主体责任,督促被巡察党组织从思想上查找根源,从行动上查找差距,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党委组织部门对整改落实情况加强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完善巡察反馈、移交和情况通报机制,加大对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的督办力度,启动市领导对整改不力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约谈制度。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持续建章立制、推动改革,不断完善巡察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六)以基层公权力监督为重点,坚决管住“微权力”、整治“微腐败”
加大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力度。深化农村涉纪信访“挂图作战”,进一步推动信访积案、重信重访化解。深化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解决影响产业项目扶贫、对口帮扶等问题。发挥监督执纪问责协作机制作用,对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领域问题线索开展大排查、大摸底。深化民生领域专项治理,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切实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就业录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查小官大贪和“微腐败”,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问题。深入推进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坚决向“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亮剑,做到有伞必打、除恶务尽。
加大监督检查和督查督办力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排查、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让群众感到身边事情有人管、利益有人护。加大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和通报曝光力度,对已查结的问题线索进行抽查复核,对失职失责行为进行严肃问责,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坚持群众身边问题靠身边党组织解决,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让群众看到变化、看到成效。
(七)以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为标准,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深化“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为抓手,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示范表率作用,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要求、高质量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带头接受教育,主动改进作风,坚守我们党的初心使命、纪检监察机关的初心使命、党员个人许党报国的初心使命。依托“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全面查找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带头做知行合一的表率。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对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批评、严格追责。注重建章立制,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带头建设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全面提升能力素质。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五年规划,对派驻机构干部开展全员培训,对市县两级机关和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专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精准监督、调查研究、统筹协调、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等能力。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论坛和“清白泉”学习平台作用,提升年轻干部实务能力。健全完善轮岗交流机制,创新实践锻炼平台,通过上挂下派双向挂职,为干部成长搭建平台、创造机会。大力培养锻炼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增强队伍朝气和活力。保持斗争精神,增强斗争勇气,在重大斗争一线学真本领、练真功夫。
强化内部监督管理。狠抓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始终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深化“五张清单一张网”建设,进一步细化责任内容、拧紧责任链条。认真学习、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重点围绕线索处置、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涉案款物管理等关键环节,严格审批权限,健全内控机制。发挥干部监督机构和机关党委、纪委作用,强化日常监督。延伸拓展监督触角,加强对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织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网络。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对执纪违纪者、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传递组织的关怀和温暖,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抓住新机遇,展现新作为,不忘初心、不辱使命,全力推动绍兴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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