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日报-掌上绍兴客户端记者 胡诚浩
昨天开始,《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新国标正式实施,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将不能再生产、销售,没有上牌的超标电动车无法再登记,也不能上路行驶。昨天,记者从市交警部门获悉,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工作已结束,但注册登记工作将延迟至5月15日。还没有注册登记的车主,不要再错过最后一个月了。
备案登记和注册登记是不同的。不符合新国标、旧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办理的是备案登记,备案登记后可以继续使用3年,到2021年12月31日过渡期结束后,就不能再上路行驶了。符合新国标或旧国标、且被列入我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公告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办理的是注册登记,注册登记后暂无使用年限的要求。
许多市民不清楚该办理哪种登记,其实很简单,首先查一查该款电动车有没有被列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公告》目录。如果没有列入,就是超标电动车,只能做备案登记;如果列入了,哪怕已办理了备案登记,也要去改成注册登记。否则,3年后一样不能上路行驶。
备案登记的牌照大多是绿色,而注册登记的牌照以黄色为主。另外,备案登记和注册登记的办理点是不一样的,备案登记是在各大电动车销售店,而注册登记是在各交警大队。其中,越城区范围内共设有8个点,分别是袍江车管所、车管所城南服务站、城区交警大队、高新交警大队、袍江交警大队、镜湖交警大队、滨海交警大队以及高新交警大队皋埠中队。
办理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必须带上身份证明原件、车辆来历凭证原件和车辆出厂合格证原件,代为办理的还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值得一提的是,新国标实施后,旧国标电动自行车不能再生产销售,市民办理注册登记的旧国标电动自行车仅限4月14日前购买的车辆,4月15日后购买的旧国标电动自行车不能办理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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