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晚报-掌上绍兴客户端记者 王晓宏 文/摄
一些房产商售房时,向买房者承诺户外的挑空层可浇筑,宣称其属赠送面积。其实不然,未经规划审批擅自浇筑属违法行为。昨天下午,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公安等部门,对金昌越府小区部分业主擅自在挑空层浇筑的阳台进行强制拆除。
据了解,金昌越府小区于2018年5月交付,属新建住宅小区。然而,今年3月初,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塔山中队执法人员在该小区巡查时发现,部分业主将户外的挑空层浇筑成阳台,以拓展使用空间。“这个小区住户不多,但不少户型外面有挑空层,即采光井;一些业主没有经过审批,以自家阳台护栏过低为由,将挑空层浇筑成阳台,并连成一体,该做法影响了其他业主采光,并且临时浇筑的阳台安全无保障。”该中队中队长杨赐恩说。
针对这一情况,执法人员向已浇筑好的业主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对方自行拆除;对正在浇筑的业主下发停止施工通知书,并责令整改。然而,这些业主不闻不问,个别业主甚至在夜间继续施工。截至目前,有8户业主浇筑完成,还有17户正在浇筑当中,浇筑面积2~4平方米不等。整改期限一到,执法部门就按照法律规定,予以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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