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日报-掌上绍兴客户端记者 胡诚浩 文见习记者 章 斌 摄
昨天开始,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城区大队启动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现场劝导活动,未佩戴头盔的车主必须在现场教育点观看12分钟的安全警示片并签订承诺书才能离开。
据统计,去年我市电动自行车及轻便摩托车驾驶人在交通事故中的死亡数占总死亡人数的30%。而其中,电动自行车交通死亡事故中,95%的死者是由于未佩戴或未正确佩戴头盔,造成颅脑损伤致死。
数据很惊人,但从现场劝导情况看,路面上的头盔佩戴率依然不高,市民对佩戴头盔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佩戴率不到五成
昨天下午4点半,记者来到越城区中兴路延安路口。交警部门在塔山街道流动人口管理所建了一个临时的现场教育点。
“电动自行车速度快,不戴头盔真的很危险。给你们看段视频。”城区交警大队内勤中队中队长周明拦下一辆电动自动车后,把不戴头盔的李大伯请进现场教育点,要他认真观看一部12分钟的警示片。视频一开头,就是一幅令人惊悚的画面,一辆电动车被一辆公交车撞飞。电动车驾驶员因没有佩戴头盔,生命被定格在这一刻。而随后的一个案例中,一名骑电动车的女子被一辆自卸车撞倒,却因为戴着头盔,很快起身了。
“不戴头盔确实危险。”市民李大伯看完视频后感慨地说。交警随后递上了一张承诺书,上面写着“我承诺:骑车出行自觉佩戴头盔,守法出行、文明出行”。李大伯抄写了承诺书上的内容,并承诺尽快购置头盔,确保骑行安全。
记者在现场看到,短短10分钟时间,交警就在现场拦下了10多位骑电动车未戴头盔的驾驶人。从记者现场观察的情况来看,目前马路上的头盔佩戴率还不到五成,仍有许多市民没有养成戴头盔骑电动车的习惯。
关键时刻能保命
目前,我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近150万辆,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数量惊人,其中95%的死者是由于未佩戴或未正确佩戴头盔造成颅脑损伤致死。
戴没戴头盔,结果不一样。新昌的一个案例很能说明问题。2019年3月20日凌晨2点38分,在新昌县新桥东环路,一辆无号牌两轮摩托车与绿化隔离墩发生碰撞,造成车上两人一人死亡,一人受伤。其中,死者颜某就是因为没有佩戴头盔造成头部受伤,最终抢救无效死亡。而驾驶员陈某佩戴了头盔,虽然也受了伤,但并无生命危险。
(签承诺书)
交警介绍,电动自行车在行驶过程中,其平衡系数较低,而且驾乘人员身体无遮挡,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容易侧翻,驾乘人员的头部会先着地,而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致命的部位。如果没有佩戴头盔,在头部与地面的直接碰撞中,很容易造成颅脑损伤,而颅脑损伤极易致命。
但是,戴上头盔后就不一样了。交警介绍,头盔光滑并呈半球形,可使冲击力分散并吸收冲击力,而头盔本身的材质也能起到一个很好的缓冲作用,也能吸收一部分能量。
此外,正确佩戴头盔也很重要。未正确佩戴头盔,头盔使用效果就会大幅下降。交警介绍,市民在佩戴头盔时,一定要将安全头盔的扣带扣紧,以保证突发意外时,安全头盔不会甩脱。
赶紧把头盔戴上
在整治行动开始前,我市交警部门已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免费送头盔及相关宣传劝导活动。3月10日上午,市交警支队在越城区城市广场向广大市民免费发放了4000余顶安全头盔。
各区、县(市)也都在同步开展免费送头盔活动。3月4日,新昌县交警大队向当地市民免费发放了1000余顶头盔。3月10日,柯桥区交警大队向市民发放了1000顶免费头盔,此后又陆续发放了9000顶头盔。
交警表示,今后交警部门还将联合多个部门和单位,不定时开展免费赠送头盔活动。不过,免费赠送的数量终究有限,市民最好还是提前购买高质量的头盔,提高出行的安全性。在选购头盔的时候,尽量选择防护能力强的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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