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又有新创新! 枫桥镇试点群众信访代办制

2019-03-09 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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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日报-掌上绍兴客户端 见习记者 周梦琪 通讯员 朱舒悦

每个行政村设一个信访代办服务站,一把手担任站长。日前,诸暨市枫桥镇率先开展群众信访代办制试点工作,解决群众在信访过程中多头投诉、无序投诉的问题,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解决问题、化解纠纷。

推行信访代办制,是省委书记车俊在省信访工作座谈会上对信访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也是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让信访群众少跑路的具体抓手。近年来,枫桥镇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方面已探索出了一套有效模式。这次启动群众信访代办工作,正是体现和创新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目前,枫桥镇已经在镇、社会组织、村三级成立了“3+2”服务机构和团队,“3”即三级信访代办服务机构,“2”即信访代办服务团和信访综合评判团。

“我们将借助基层综治、司法、仲裁、调解等各方资源,推动老百姓矛盾纠纷及时有效调处化解。”枫桥镇相关负责人说,除了镇级和村级代办服务站以外,枫桥镇还在娟子工作室、调解志愿者联合会和“枫桥镇我们老兵服务社”这三个社会组织设立了服务点,由社会组织按调解优势代理不同的纠纷。另外,由各职能办(中心)主任、纪委副书记、驻镇站所负责人、驻村干部、国土规划审批责任人等组成信访代办服务团,主要负责对信访代办员提交的案件进行政策解释、调查、处置、答复。由专职代办员、法律顾问、职能线分管领导、相关驻村指导分中心人员组成的信访综合评判团,则负责对信访案件进行综合分析评判,对属于疑难案件的,列入重点信访案件进行化解。

为让“信访找代办,最多访一次”成为常态,枫桥镇推行“闭环工作机制”来压实干部作风。村级代办员负责总体掌握群众反映的问题并在村一级解决,如村一级没有条件解决,则由村级代办员负责“跑腿”,向镇信访代办服务团提出并做好解释安抚工作。而镇级代理员要统一受理群众直接反映到镇以及村级代办员上报的需要镇协调处理的案件,协调镇多个职能办(中心),必要时召集信访服务团队综合分析、解释处理,让信访群众在基层“找得对人、说得上话、办得了事”。

来源:掌上绍兴原创   编辑: 倪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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