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绍兴客户端记者 严竹萍
今天上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新闻通气会上,还发布了2018年度绍兴市价格投诉举报十大案例,以期对经营者有所警示,对消费者起到防范和借鉴作用。市市场监管局有关人士提醒,广大市民在遇到价格方面的问题时,可及时拨打“12345”热线,举报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及时受理,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案例一:浙江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绍兴解放南路分公司不明码标价案。
2018年6月,浙江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绍兴解放南路分公司在出售商品“小龙虾”和“小龙虾(精品)”时,仅对商品“小龙虾”进行明码标价,而未对“小龙虾(精品)”进行明码标价。市价格监督检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规定,责令该超市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案例二:越城区醉香阁酒店不明码标价案。
2018年12月,消费者在越城区醉香阁酒店用餐,结账时发现该酒店菜单没有进行明码标价。市价格监督检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规定,责令越城区醉香阁酒店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警告处罚。
案例三:玛格丽特商业中心广场停车场违反价格承诺,不按规定收取停车费案。
2018年8月,越城区玛格丽特商业中心广场停车场存在未执行15分钟内免费停车承诺行为。市价格监督检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规定,责令绍兴市北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火车站分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将多收停车费退还消费者。
案例四:博良医疗诊所药品未明码标价案。
2018年3月,博良医疗诊所存在没有对所售药品进行明码标价行为。市价格监督检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规定,责令博良医疗诊所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警告处罚。
案例五:绍兴永达英菲尼迪4S店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案。
2018年5月,绍兴永达英菲尼迪4S店对机动车在提供维修服务前,未将相关信息告知消费者并经其书面确认。市价格监督检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规定,责令该4S店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返还消费者多收款项。
案例六:浙江丰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绍兴柯桥分公司经营永利大厦停车场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2018年10月,永利大厦停车场原设有停车收费牌,但在10月20日、21日临时提高了停车收费标准,只将简易标准张贴在收费栏杆上,出现两种收费标准。柯桥区物价检查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规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案例七:上虞区虞上客快餐店不明码标价案。
2018年5月,上虞区百官街道虞上客快餐店菜品存在未明码标价行为。上虞区物价检查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规定,责令该快餐店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案例八:诸暨市景天商城不按照规定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案。
2018年1月,诸暨市景天商城超市部分商品存在不按照规定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诸暨市物价检查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规定,责令该超市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案例九:嵊州市国商大厦有限公司不按规定收取停车费案。
2018年10月,嵊州市国商大厦有限公司超过《关于核定嵊州市文化广场A区地下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文件规定收取停车收费。嵊州市物价检查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规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
案例十:新昌县姐妹餐馆不明码标价案。
2018年7月,新昌县南明街道姐妹餐馆菜品存在未明码标价行为。新昌县价格监督检查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规定,责令姐妹餐馆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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