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公布第一批全省大花园典型示范建设单位和培育单位的通知》(浙发改环资〔2019〕47号)。遂昌县等10个县(市、区)人民政府被评为全省首批大花园典型示范建设单位,建设单位通过2年的创建,达到目标要求且考核验收合格后,认定为“全省大花园建设典型示范县(市、区)”。江山市等10个县(市、区)人民政府被评为全省首批大花园典型示范培育单位。
上榜的县(市、区)具体分别是哪些?
有你的家乡吗?
一起来看看吧~
各地各部门要聚焦聚力全省大花园建设行动计划的实施,按照省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以全面开展“四大”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以典型示范建设为抓手,深入开展“人人成园丁、处处成花园”行动,扎实推进标志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平台和美丽载体建设,加快建设十大名山公园、十大海岛公园,做实做好“百县千碗”工作,真抓实干、久久为功,全力打造“诗画浙江、美好家园”。
各建设单位要牢固树立标杆意识,建立健全工作体系、指标体系、政策体系、评估体系,按照实施方案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图、时间表、责任人,坚持突出重点、先行先试,注重制度建设、机制创新,不断总结经验和模式,有效引领全省大花园建设。
各培育单位要对照典型示范建设评估标准,扬长补短,注重环境改善,注重特色发展,争取成为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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