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绍兴越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公示》。

被处罚人名称:绍兴市府山大药房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绍兴市府山大药房有限公司在2024年12月至 2025 年 3 月期间,存在串换药品骗取医保基金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的种类:1.处骗取医保基金金额2 倍的罚款;2.责令当事人暂停 6 个月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
行政处罚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绍兴市医疗保障局

(内容来源:越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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